山西大同这起订婚强奸案终于落下帷幕,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男子席某获刑三年。
本案重点突出“违背妇女意愿”这一句话,从刑法上来说,男女双方不论是订婚还是已经领了证,女方都有决定自己性行为的权利。

而该案件中的席某,曾以暴力胁迫、没收手机、囚禁等手段,逼迫女方与其发生关系的这一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最让人意外的是,在“审判长答,记者问”环节中,法院还着重强调了席某母亲被训诫一事,通篇看下来,不难发现席某能被判三年,全是这位母亲作出来的。

案发当晚女方选择报警,席某也主动到案并接受调查,且审判期间有悔过表现,还写下了《悔过书》向被害人赔礼道歉。
鉴于这些良好行为,法院曾考虑给被告人缓刑,只要通过了矫正机构评估,并接受监督即可,但遭到了被告母亲拒绝。

被告父母表示不同意缓刑,不接纳也不配合监管,甚至被告也变了态度,不认罪悔过,所以并未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综合评估下来,被告已经不符合社区矫正要求,所以不再适用于缓刑,法院只得继续维持原判。

而最大争议的彩礼问题,因双方订了婚,男方此前给了女方10万彩礼以及一枚7.2克金戒指,案发后,男方起诉女方,要求返还彩礼。
可事实是,女方在立案前,就已经将这些都退回了婚介机构(双方通过相亲认识),所以男方诉求不实。

而法院也多次要求男方将其从婚介机构取回,都遭到了拒绝,甚至二审期间,法院专门跑一趟,将这些财物带到法庭,男方仍拒绝领取。
可是在被告母亲口中,其利用社会舆论向受害者施压,称至今不知道这些彩礼去了哪,暗示女方想要昧下这些彩礼钱。

而这起案件之所以社会关注度如此之高,全靠被告母亲一张嘴,其作为辩护人,却多次将受害者隐私发布至网上。
不仅侵犯了公民隐私权,还多次捏造不实言论,其中包括女方骗钱、二婚、自己脱光引诱男方等话语,并想指引不明真相的网友,去对受害者进行网暴、人肉搜索。

这也是被告母亲被训诫的最大原因,男方违背妇女意愿在前,证据链确凿在后,一开始是和解为主,缓刑为辅。
却都遭到被告母亲拒绝,她坚称自家花了钱就算不上强奸,甚至散播谣言将此事闹大,想达成无罪释放的结果。

却没想到事情远超出了她的控制,法院只得公开透明去审理此事,一审判决被告三年,男方不服选择上诉,二审继续维持原判。
当判决书下来的那刻,被告母亲仍表示不接受,甚至接受媒体采访时,继续给受害者泼脏水,试图用舆论来干扰司法判决。

如今情况明了,任何谎言在证据面前都会不攻自破,女生明确婚前不会发生关系,而男生强迫也是不争事实,这是无从辩解的。
母亲不服判决也有自己的判断 这种案子与陌生人拦路劫色强奸肯定是不一样的 很多男女第一次都是女孩反抗中促成的 只是他们没有感情基础男孩太心急是真的 所以有一点伤痕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