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莫名其妙被卷进了一段情感纠纷,只因为我认识当事人就受到了泼皮无赖的持续骚扰。最初我没当回事,只是电话告诉他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找我见面聊聊,没想到泼皮无赖讥讽地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住在哪儿吗?xx路xx号是吧?”

就这一句话我顿时警觉起来了,我住址不是什么秘密,找认识我的人打听一下就轻易可以获得。但他说的不是小区名字,而是路牌地址,这种不常用的信息地址若非是查询身份资料,一般是不会在民间使用的。
挂了电话我思考了一下,查询公民信息是需要登录警综平台的,那势必会留下记录。
随后我就去就近辖区派出所报案了。我主张立案调查,但此辖区并非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加上我拿不出被查信息的证据,派出所未予立案,随后我要求派出所出具了不予立案书通知书。
出了派出所,我拨打了12389电话,这是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接警员听完我阐述后表示会参与调查跟进。

第三天我接到警方电话,要求我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做笔录。
做笔录期间警方告诉我,警方是没法凭借手机号码查询公民信息的,他们怀疑是通讯公司泄露的资料。我说我名下有公司,公司登记号码就是我手机号,用百度一搜手机号码就可以查到工商登记记录,从而在警综平台找到我个人家庭信息是有成立的。
警方又告知我,市局是没有权限查询痕迹的,他们只能往省里汇报,我表示随时配合调查。
之后过去了大概一个月,某交警大队联系我去做笔录,我知道有谱了。
这次笔录做的非常痛苦,我能听出这位警官是已经找了泼皮无赖做过笔录的。而且我在首次报警的派出所阐述案情和拨打12389时的音频有出入,大概是“我帮朋友打了个电话”和“朋友拿我手机打了个电话”的区别。
我说我口误,结果警官直接调出我音频来佐证不是口误,反而一直问询我口径前后不一的原因。没办法,我只能说是为了尽量缩小我在纠纷中的责任。
当然这是个小插曲,并不影响最终案件的判决,但面对执法机关真的是要对自己每句话负责。
做完笔录,警官告诉我确实有人查询了我个人信息,这个人也确实是他们大队的民警,但并未造成我个人信息的泄露。我反问我人身受到泼皮无赖的威胁了,这难道不属于信息泄露吗?
后续就不讲了,为了坐实该民警违法犯罪行为我也是花了大力气,最终结果我也是比较满意。
所以倘若有人查询了你信息,你就按我步骤操作一遍吧,非法查询个人信息是很严重的。
现在管理非常严格了,每个警察都有个数字证书,就像数字身份证一样的东西,每次查东西,必须用数字证书登陆,而查询的次数还有内容,都会被记录下来,所以现在一般都不乱查这些东西了,当然也不排除有极个别头铁的。
虽然我自觉步骤正确,但流程还是很繁琐的。但这也让我心生恐惧,毕竟只有省厅批准才能查询痕迹。如果我没有发现个人信息被查,那我是不是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件事?
再恐怖一点,是不是我个人信息已经在我不知情情况下被查询过了许多次?
有人对我花大力气坐实犯罪行为这件事有疑惑,这里简单说一下。
他的违法行为已经坐实了,但是事情严重程度没有定论。我就是通过联想等方式让事情看起来更严重了些。
举个例子,我快递在家门口被人拿走了,那我就有合理的理由怀疑是被非法查我信息的人偷了。
再举个例子,我家门口被人丢了一袋垃圾,我有理由怀疑是那些人在恶意骚扰我。
我提出了我的怀疑,也确有其事,反正我的生活因为这件事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了。至于说到底是不是那些人搞得鬼,那就得由警方去侦查辨别了。要么严重处分,要么去立案调查。反正不给我满意的答复,我此后家里一有风吹草动马上报警说怀疑被人蓄意报复。这种事确实不道德,徒劳给警方增加工作量,但没办法,我的诉求达不到那我就认为我人身安全有问题,不合情但是合理合法。
但无论有没有花大力气,他违法行为摆在这里,处分是没跑的。
因为和主题无关,所以没必要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