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偷拍未成年女孩,博主嚣张回应“删不删看心情”!上海警方通报

新晚报 2025-04-19 12:00:56
近日,上海陆先生16岁的女儿放学回家时,和朋友一起乘坐地铁时被偷拍视频,并被发布在某社交网站上。

根据陆先生展示的视频

在地铁轿厢内

一位身穿高中校服的女孩露出侧脸

与身旁的男同学说笑

看似没什么不妥的画面

加上视频简介的文字

就彻底变了味

该视频被点赞300多次

评论区44条评论

更是令人不适

陆先生的女儿直言,自己在学校成为了焦点人物,而作为父亲的陆先生既生气于这条短视频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又担心对女儿的身心健康与成长有一定的影响。

陆先生随即找到博主,希望他能下架视频。对方却置之不理,只是删除了冒犯的文案。

陆先生注意到,除了自己女儿外,该博主发布了多条类似视频。

视频画面中大多是正在乘坐公共交通的女孩子,她们或穿着短裙或睡觉,而搭配的文字大多是“风景真好看”“这个妹妹好看吗”等令人不适的文字。

沟通无效后,陆先生又联合了亲友投诉平台,申请将其封号。

次日,陆先生发现,女儿的视频下架了,但其他被偷拍者的视频依旧存在,该帐号也依旧运作。

博主回应:删不删看心情

据报道,这名博主从3月17日开始一共发布了327条视频,其中偷拍陌生女性的视频多达43条,一个月内涨了2000多名粉丝。

在该账号的直播中,博主肆意将画面长时间对准路人,对乘客进行“近景特写”,博主还时不时做出点评,评论区粉丝互动踊跃。

涉事博主本人在接受采访时

直言自己就是为了引流

“我这叫擦边蹭流量

正经拍视频没人看

带个妹妹就会流量高点”

而且涉事博主认为

由于自己拍摄是在公共空间

画幅也没有全部落在路人身上

因此不能算偷拍

更谈不上隐私侵犯

涉事博主还嚣张表示

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人

来找自己删视频

其中也不乏一些未成年人

不过删不删则看自己心情

目前经曝光后

该账户已被设为私密账号

上海警方:博主薛某被行拘

4月18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微博@轨交幺幺零发布警情通报:

网民“一只公交迷”在公共场所拍摄穿着短裙的女性视频,配以诱导他人违法犯罪的文字在网上发布。轨交警方主动出击将其抓获。

经查,薛某(男,24岁)为寻求刺激、博取流量,在今年4月期间乘坐地铁时多次实施上述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薛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上海警方正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通过低俗炒作败坏社会风气、诱导他人违法犯罪的行为,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律师:

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

就可能构成侵权

对此,普陀区政协委员、律师杨邹华表示,个人在任何场所都享有肖像权,只要未经过允许的拍摄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更别谈偷拍还涉及未成年人。

此外,他指出,平台的投诉机制也存在问题,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没有经得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得制作肖像的。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更加要受到法律保护,要取得不仅是未成年人的同意,还有其监护人的同意。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叶岚则指出,“公共场所”不是偷拍行为的“挡箭牌”,即使没有涉及到隐私部位的拍摄,也可能对被拍摄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尤其是对女性跟拍、评头论足以博流量的行为,平台也有义务从发布源头就加以限制。

你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170003 来源丨 人民日报、新闻坊 编辑丨 李楠 责编丨 张孟媛 审核丨 范思瑶 统筹丨 刘鹏
16 阅读:7630
评论列表
  • 2025-04-19 13:43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公安部门加大力度加大处罚!

  • HJ 66
    2025-04-19 14:35

    这种傻逼就应该永久封号

    用户15xxx00 回复:
    可惜,平台只对刑拘的封杀,行拘的只是处罚停播
  • 2025-04-19 13:56

    把他以及他粉丝全部阉割处理没有一个冤枉的!

  • 路过 44
    2025-04-19 14:33

    拍摄者心理扭曲变态。

    看破的遁入 回复:
    在他视频评论的更加变态
    yyt0707 回复: 看破的遁入
    总有些变态的人
  • 2025-04-19 14:09

    不管你心情好坏,拘留你没商量!

  • 2025-04-19 15:13

    行拘改刑拘才合理,这种人就不能让他舒服。

  • 建山 33
    2025-04-19 14:22

    拘得好!

  • good 25
    2025-04-19 17:43

    我喜欢情欲片的剧本,但不喜欢这种变态的,我是男人但不是阴暗变态

  • 2025-04-19 17:38

    平台在纵容这种行为,当事人肯定向平台举报过,平台不管才报警

  • 某某 11
    2025-04-19 14:21

    这种人就是脑子发育不健全,经过别人同意了么!就发

  • 2025-04-19 12:54

    问他要个地址 上门打残他

    上善若睡 回复:
    说的对,反正吹牛逼不花钱
  • 2025-04-19 14:40

    这么喜欢直播,干脆直播他劳改的苦瓜样子

  • 2025-04-19 20:47

    应该判个一年两年的,要不然模仿的越来越多

  • 2025-04-19 14:14

    恶心

  • 2025-04-19 19:54

    拉出来修理一下

  • 2025-04-19 20:55

    被拘留了,这回你小子心情好了吧?!

  • 2025-04-19 15:12

    这种东西比互殴的危害大多了 屡教不改应劳教

  • 2025-04-19 21:06

    之前为什么不立案,而是有了社会與论,再立案?

    吃瓜快吃瓜 回复:
    ???好奇葩的言论,抓人能是随便抓的吗?没有确切的证据,没有造成确切的影响,随便动法?
  • 2025-04-19 19:45

    判丫挺的

  • 2025-04-19 15:12

    行拘15天,没收手机

  • 2025-04-19 16:02

    惯犯且态度嚣张,这种人应该严惩,

  • 2025-04-19 17:34

    化学阉割得了,迟早也是个祸害

  • tc 2
    2025-04-19 19:47

    处罚轻了!

  • 2025-04-19 22:21

    又一个自发证据自首的沙雕

  • 2025-04-19 15:01

    应顶格拘留,还应该给他留下案底,太……

  • 2025-04-19 16:37

    该煽了这货!

  • 2025-04-20 01:17

    这种人人道毁灭最直接,他说拍这个是为了博流量,谁又知道他做的这个是不是在为下一步的犯罪对目标人物的跟踪踩点

  • 2025-04-20 11:28

    想做达叔接班人

  • 2025-04-20 11:47

    直接剁了他

  • 2025-04-20 10:15

    这个人拘留以外,给他点过赞的也一起全部永久封号,查到说过一些不该说的话的,视情节也应该拘留或警告等处罚。

  • 2025-04-20 10:02

    起诉博主和平台,严惩就杜绝了

  • 2025-04-20 06:53

    抓得好,抓得好。这种心理变态的家伙全部抓起来。网络平台也有问题,审核不严。

  • 2025-04-20 08:55

    都24岁了,你14岁还能掰扯下

  • 2025-04-20 09:09

    24岁还在上大学吧??教育这是怎么教出来的??[抠鼻][抠鼻]

  • 2025-04-20 08:24

    分明是个猥琐人渣 哪是什么博主

  • 2025-04-20 11:36

    丑陋的变态狂!

  • 2025-04-20 09:30

    民事侵权还是行政违法?不会又是寻衅滋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