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在津上学所需材料及社保要求
随迁子女入学所需材料
非天津户籍学生在津上小学,需要查验以下材料:
①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⑤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随迁子女在津入学社保要求
01
河东区
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本人在河东区连续缴至入学登记日且不少于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连续缴满)。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和“天津市医疗保险参保权益记录单(个人)"
02
河北区
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河北区社保,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现场核验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03
红桥区
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红桥区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或2025年1月至6月)缴纳险种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保证在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04
北辰区
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连续缴满),并保证入学前及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咨询、办理部门:人社局)
05
西青区
西青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至少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连续缴满)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06
东丽区
务工证明至少有2025年1月、2月、3月天津市社保。(咨询、办理部门:人力社保局)
①企业员工:劳动合同+社保(至少三险--养老、医疗、工伤)
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至少两险—养老、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