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何去何从?耕地建房会被拆除吗

贱议你读史 2024-04-03 23:25:48

我们国家为了保证农业所需,从而规定了用于耕种的土地面积的最低值,目前,所划定的耕地红线是十八亿亩。这些耕地红线的土地,其用途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和农业耕作,不能用来搭建其他和农业无关的建筑,或者实施其他非农业的事项。

国家要实施这项政策,就会对各地村委会下派任务,因为村委会是能最直接对农村自建房实行管理责任的。因此,国家各地村干部,需要把关于农村自建房的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执行管理职责,对占用耕地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劝阻,把问题扼杀在摇篮里。

如果发现有对农村占用耕地建造房屋的问题不管不顾、弄虚作假、互相包庇,更甚至和占用耕地的当事人存在利益牵扯,充当其“保护伞”的,定会按照法律法规严惩不贷。

在此政策下,政府大力整治农村占用耕地建房,农村的居民应当全力配合整改,如果不配合落实,则会有相关的执法部门人员强制对其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如果村民用暴力手段妨碍执法,将会对其严惩,如果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将会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耕地红线的政策,我国在2020年7月3日国务院提出对于乱占耕地建造房屋的问题,明确指出一些具体的规定,其中最主要是这么四条:

(1) 不得占用耕地,违法建房;

(2) 不得买卖耕地建房;

(3) 不得出售占耕所建房屋;

(4) 不得占用永久农田盖房;

如果不符合规定,应该及时回复,村民可以向当地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或者村委会咨询详情。对于已经占用耕地,建了房屋的,按照我们国家和各个省市区的规定,进行以下四种处置方式:

(1) 2020年7月以前已经建造完成的占用耕地的房屋,按照现状进行固化,并且据国家规定的政策分类处理;

(2) 2020年7月以前胡乱占用耕地建造房屋的,但是直到规定实施之日(2020年7月3日)还没有完工的,全部停工。如果不听劝阻,执意动工的,全部当做“新增占耕建房行为”对此占用耕地的房屋进行拆除处理;

(3) 2020年7月开始农村在建的房屋,不管此房屋有没有占用耕地,全部都要申报、停工,等待批准后才可以开始建设,镇建设和道路事务中心统一审批农村的建房业务;

(4) 2020年7月之后再胡乱占用耕地建设房屋的,必须要从重处理,对此类房屋拆除,对被占用的耕地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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