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印象中,北洋政府统治期间政治黑暗,军阀混战不断,民不聊生,似乎没有什么正面的事情。其实也不尽然,可能许多人都没想到,中国近代历史上的第一个平等的对外条约,就是由北洋政府签订的。在这个条约里,北洋政府不仅收回了关税主权,还废除了领事裁判权,甚至还获得了战争赔款。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巴黎和会
这就是北洋政府与德国于1921年5月20日签订的《中德协约》。中德之所以签订这份条约,还得从1919年的巴黎和会说起。一战结束后,中国作为协约国的成员,也参加了巴黎和会,并在大会上提出了《德奥和约中应列条件说帖》,包括“领事裁判权之撤销、津汉各租界之收回、关税之自由、赔款之废止、债务之没收、损失之赔偿、天文仪器之索还”等内容。
然而,操纵大会的英、法等国对中国代表的合理要求视若无睹,居然决定将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消息传到国内,群情激愤,“五四运动”由此爆发。6月28日,协约国主要成员与德国签订了《凡尔赛协定》,在强大的压力之下,中国代表最终拒绝在条约上签字。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一战虽然结束,但中德之间没有实现和平的条约。
二、中德谈判
也就是说,此时的中、德虽然没有直接交战,但在国际法层面仍处于战争状态。为此,陆征祥致电北洋政府,主张由国会通过议案来宣布结束中德战事。之后,大总统徐世昌向国会提交《对德恢复和平案》,并在国会通过后,颁发终止对德战争状态的文告。北洋政府虽然拒绝签订《凡尔赛协定》,但与德国一直保持着接触。
1920年7月,德国代表卜尔熙等四人抵达北京,由于当时正值直皖战争,因此双方的正式谈判直到9月才开始。支持这场谈判中方代表是北洋政府的外交总长颜惠庆,此人毕业于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外交经验十分丰富。双方的谈判持续了两个阶段,历时八个月,将近四十次的会议,最终达成了《中德协约》。
三、中德协约
《中德协约》的内容不多,只有七条,同时还有一些声明文件以及公函组成。中国却通过这条条约废除了德国的领事裁判权、收回了关税主权,而且保全了向日本收回山东主权的权利。在这份条约之中,德国还同意支付四百万元的赔款,这也是近代中国对外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事情。
《中德协约》签字后,受到了国内的舆论好评,“该项条约公布后,一般印象极佳,实为民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对外签订的平等条约”。罗家伦甚至说道:“数十年来,吾国外交之足以扬眉吐气者,惟此一事而已。”对外,一些外国公使也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比如巴西公使就说道,“嗣后任何一国与中国订约,当随德国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