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沭阳法院常态化开展春日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旨在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上午7时,干警集结完毕,迅速奔赴执行现场。
拘传释法 执解“薪”愁

王某是一起劳务合同案件的被执行人,立案执行后,法院通过查控系统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了解到王某将会在某地购买商品,随即便奔赴该地等待,直到半小时后被执行人王某出现,对其依法传唤。王某称对判决内容存在疑惑,执行干警继而向其释明法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释明,王某当场支付19000元劳务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劳务和解 权益共护

刘某同样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采用“查控系统、信用惩戒、上门释法”等措施,刘某仍然逃避责任,拒绝履行债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我院执行干警迅速奔赴现场,对被执行人依法传唤。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教育敦促,刘某现场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双方最终达成长期和解协议。
物债相抵 执行有方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经网络查控并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在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依法对其住处进行搜查,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务,仅有107袋化肥。执行干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107袋化肥以物抵债,抵折9400元执行款,清偿部分债务。
扣押车辆 执行有力

葛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立案执行后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所有的车辆进行查封,但王某仍然逃避执行。本次行动中,在执行干警与申请人默契配合下,当场扣押了车辆,一定程度上确保申请人债务得到清偿、权益得到保障。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历经4个小时:
执行案件16件,和解7件,执行完毕2件
出动执行干警8名
传唤被执行人5人,拘留1人
执行到位金额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