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开车将胞姐一家三口撞伤?事发广州,原因未知

九方鱼论 2025-04-10 12: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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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看通报的朋友知道,通报的措辞是非常有讲究的。能说的会简单说一点,在侦查中的不能说的,一个字都不会透露。4月7日发生在广州黄埔区的关于一桩车祸的通报就很典型。

据悉,4月7日下午5点多,在广州黄埔区有一部小车造成3人受伤。当时车上有几人,是故意撞的,还是开车分心不小心撞的,目前没有调查清楚,不能妄下定论。

开车的是陈某,男,54岁。被撞的是他的胞姐。广东这边喜欢把亲姐说成“胞姐”,对别人日常说起姐姐就是“家姐”,我家的姐姐。

受伤的3个人,分别是陈某57岁的姐姐,35岁的外甥女和34岁的外甥。如果是意外,没理由那么巧撞到的全是自己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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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现在调查结论还没有出来,而网络上又总是容易有各种声音。于是一则很有水平的通报就出来了。

没有说陈某是主动撞的,也没有说不是。只说他是肇事司机,他开的车,他的小车造成了3人受伤,3个人跟他是亲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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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就是让大家知道这件事确实有发生,是撞伤了3个人,是亲戚。可是没说车祸是怎么发生的,是什么原因。

这样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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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事发广州黄埔区,是亲姐弟,外甥和外甥女也都是成年人也是当父母的人来。容易让人往拆迁这个方向猜想。

当爷爷年纪的人开车撞自己姐姐一家三口,这得是多大仇。幸好一家三口都是轻伤或者轻微伤。不过这个伤在法律量刑上不算重伤,在身体上还是需要休养好一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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