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校家长陪餐工作指引》,要求省内所有中小学校全面推行家长陪餐制度。

本来这是为保证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的一大举措,并且明确家长参与陪餐基于“自愿原则”,但还是引来了质疑。质疑的声音主要有两点:
一是教育部门对家长参与“护学岗”工作也明确是基于“自愿原则”,但是在实际中,家长根本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每个学生的家长都必须参与,否则就会被针对,甚至还没有开学值日表就已经排好了。如今推行陪餐制,会不会又故技重施,强制让家长“自愿”参与?
二是保证校园食品安全,本来是教育局等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的责任和义务,让家长参与配餐,就是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转嫁到普通家长肩上。同时家长也不知道怎样才算食品安全,让家长到学校食堂“站岗”,无异于让外行监督内行。再说家长也不过是无关的第三方,一点话语权都没有,就算发现问题了,学校和相关部门有意遮掩,也无能为力。
所以很多网友都认为要配餐也是学校的校长、副校长、总务科主任、后勤科主任等领导以及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来做,不应该以保证校园食品安全为由增加家长甚至老师们的负担。

应该说,实行家长陪餐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网友们的质疑也并非没有道理。
正如网友们所言,近年来,各地的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家校共治”、“家校互通”等名义,让家长越来越多介入学校的事务中,给广大家长造成不小的困扰和负担,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护学岗”。虽然学校口口声声强调遵循“自愿原则”,教育部门也明确基于“自愿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家长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权利,必须服从学校或者老师的安排,否则就会招来其他麻烦。“自愿原则”现在就是“文字游戏”,是“强制”的代名词,已经失去了其本意了。
至于让家长陪餐可以保证校园食品安全,其有效性也值得商榷。抛开家长是否具备相关专业资质不说,就算发现中间有问题,学校和相关部门能否解决,都需要打上问号。

去年12月份,辽宁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五里甸子镇学校的食堂,被发现有工作人员将已倒进泔水桶里的剩菜剩饭,重新打包卖给学生吃,致多名学生吃后上吐下泻,需要送医院就医。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学校是怎样做的呢?不仅回收了相关监控视频,还一口咬定并无此事。若非后来闹得全国皆知,恐怕事情最后会不了了之。
再结合云南昆明长丰学校“臭肉事件”、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鼠头鸭脖”事件,我们就可以发现,如果学校有意隐瞒,如果相关部门有意打掩护,有问题照样可以变成没问题。

说到底,之所以会出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主要是因为里面存在利益输送以及责权的不明确。
存在利益输送,学校食堂或者学生供餐被一些人当成“买卖”,在利益的驱使下,势必会发生以次充好、低价高卖等一系列的问题。没有把责权分清楚,出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后找不到具体的责任方和责任人,相关部门单位必然在监督校园食品安全上面不作为,甚至越是引入家长、老师等参与陪餐,监督体系越会流于形式,因为责任已经被转移到无关的第三方了,出了问题可以“甩锅”了。
所以说,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家长陪餐制、教师陪餐制只能打打辅助,不应该大张旗鼓或者寄予厚望,更关键是要构建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把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并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行食材采购透明化制度,强制公开供应商资质和检测报告,然后再适当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评估,这应该才是治本之策。

对于四川中小学校将实行家长陪餐制,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