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目的是更好发挥保险机构参与开展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助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但是想法和目的是好的,但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预防事故、降低重大安全风险,指望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这个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
哪些企业必须强制购买安责险?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高危行业领域应当购买安全责任险,这里明确了就是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购买安责险后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可以参照以下内容选择一项或多项服务项目,协助被保险人开展事故预防工作: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评价;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
(四)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
(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
(六)安全生产科技创新、装备研发推广应用;
(七)其他有关事故预防工作。
保险机构每年至少为大中型被保险人提供1次上述第(二)项或第(四)项服务,各地区通过制定事故预防服务细则或标准明确不同类型被保险人的服务项目及频次。
其实保险机构也没有这个专业能力,他们都会选择把这些服务项目外包出去,找安全第三方机构合作,就算是每年保险机构的服务项目。实际上作用并不大。
因为作为保险机构在安全生产领域根本就不专业,保险机构里面根本就不会有安全专业人士,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力去做风险评估或者说隐患排查的工作。于是保险机构就会选择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者将这个业务外部,给其他人去做。然后第三方机构接到这个业务,就会派一两个人去企业走一走、看一看,搞个检查或者是做个安全培训,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防止地方滥用行政权力指定保险机构
有不少地方就爆出过,应急管理部门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企业购买指定保险机构的安责险,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这个通知也做了说明。
应急管理部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斥、限制市场公平竞争或对市场份额进行分割、分配。对于因政府干预导致市场垄断现象发生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对各类参与主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达成垄断协议,破坏公平竞争、损害投保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其他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但是这个利益比较大,高危行业强制购买,金额利润都很高,难免还是会有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那些偏远的小城市。

总的来说,在“安责险”这笔费用中,相当于是包含了一笔“企业安全服务费”。实际上相当于让保险机构在中间砍了一刀,最终还是成了第三方安全机构的服务。
目前来看, 寄希望通过安责险来帮助企业预防事故,发挥市场力量的作用,效果不是很好,甚至出现了保险机构与监管部门勾连搞垄断,通过行政手段强制企业购买,指定到某几家保险机构购买的情况。
对于企业来说,购买安责险更多是为了符合法律要求,而非市场行为
对于保险机构来说,并不会把精力放在帮助企业预防事故本身上
对于第三方机构来说,就是把这个服务项目完成就可以了,拿到的都是很少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