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夫妻发生性关系不能违背女方意愿,否则就是强奸,这个没有异议。
问题是这种事情怎么取证?如果只凭女方口供,男方肯定不服。那么该如何确定女方事前是否愿意,留下证据将成为一件特别特别重要,又特别特别难办的事情。

倘若你属于婚前同居,或在婚内与女方发生了关系,女方事前是自愿的,可事后却反悔并状告男方,又或者给你设套,蓄意营造强奸的行为与环境,你该怎么办?
似乎没有什么办法。
因为这个事情肯定没有第三者在场,肯定没有现场监控,只要女人说违背了她的意愿,男人似乎毫无办法。

大同这个案子没有实质性的性侵,处女膜完好无损,私处未检测到男性DNA与STP分型,但是时间过去二年多了,几次审议,依然没有结果。
许多人认为订婚强奸案女方并非自愿,那么女方应该拿出让人信服的证据啊!

订婚后男女同居一室,事后的行为放火异常。既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么应该疑罪从无。
回顾该案,不为钱为什么当时不报警?与男方协商没达到满意效果,于是套路问话录音,“事后”女方威胁不立即给彩礼和房产加名就报警强奸。
有人认为,此案二审拖延太长,如果形成有罪判决是对公俗良序的挑战,是对婚姻家庭的催残!

现在有些男人认为就算结了婚,只要女方不愿意过性生活,或者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就可以告男方强奸。
这不只是让男人产生恐惧那么简单的事情。
如果男人花了钱买房买车给彩礼,最后落个“强奸罪”去坐牢,谁还敢随便进入婚姻?

它将会让以后己婚的男人很难经营婚姻,让未婚男人更难走入婚姻,最后将会让低生育率来买单。
有人认为最大的输家会是所有女人。
也有人认为最大的输家就是男方。一不小心人财两空,还有牢狱之灾,一辈子的档案污点!
也有人认为最大的输家是普通老百姓!男女对立更严重了。

有人认为最大的输家是有可能让伦理道德下滑,是做人底线降低,夫妻和恋人之间不再相互信任。
可惜新婚姻法迟了二年多,如果是现在,房子就算加了名也没用啊,这是人家的婚前财产!
还有人认为,这个案子造成的消极影响或许会更大!因为它涉及到所有的男性和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