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世,我和女儿被渣夫虐杀致死,弃尸荒郊;再度重生,渣男别来靠,老娘要当掌中宝~

绿芭蕉 2025-04-16 11:19:04

渣男将我骗到手后,就开始对我疯狂折磨。

女儿5岁那年,因为没钱看病,孩子高烧成肺炎成了傻子。

还在白月光的挑唆下,把我送进了精神病院“治疗”。

我成了半疯半傻的聋女人,带着个傻丫头,被大院里的人各种嘲笑和嫌弃。

大家都说,孙国华重情,辉煌腾达了也没抛弃糟糠之妻。

我和女儿浑浑噩噩过了30年。

这年,老家被征地,老父亲给我留下一大笔拆迁款。

孙国华和白月光设计,把我和女儿推到了疾驰的车轮之下……

再睁眼,我回到了和孙国华结婚的那天。

还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1

我重生在和孙国华的婚礼上。

多喝了两杯,正昏昏沉沉趴在桌子上睡觉。

“这孙国华真要娶一个乡下女人?”

“可不嘛,今天这酒席都摆了,还能有假。”

这天,孙国华只潦草的在机械厂家属大院摆了两桌,吃完饭后带着我去办了个结婚证。

我们就算结婚了。

连我乡下的老爹想来参加女儿的婚礼,他也没让。

可当时的我还沉浸在嫁给孙国华的幸福之中,压根就没在意这些形式主义。

毕竟在乡下的时候,他伪装得太好了。

他教我读书认字,每天一首情诗,天不亮就守在我窗口念。

让情窦初开的我早就昏了头。

结婚后我才知道,原来他只是为了那一个返城名额罢了,让我当村长的老爹帮忙在档案里做手脚。

他一直喜欢的是自己的高中同学白婕。

如今,好不容易重生了,我还结什么婚。

一旁的孙国华在给大家敬酒。

“我这媳妇乡下人不懂事,以后都住一个院子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大家多担待点。”

我一个激灵坐了起来,也抓起了酒杯。

“叔叔婶子们,其实今天不是我和孙国华的结婚宴,就是他回城了,高兴,请大家吃一顿庆祝下。”

所有人面面相觑,一旁的孙国华脸色一下就变了,用手掐我。

“宋莹,你疯了?”

我扯了扯自己带补丁的外套,再把头上的一根红头绳扯了下来。

“婶子们,你们说我宋莹虽是个农村姑娘,可好歹也是黄花大闺女,有谁娶媳妇,就这样敷衍的。”

有婶子开始窃窃私语了。

“说得没错哦,我当初结婚的时候,那三转一响一个没少,还在红旗饭店摆了几桌。”

“是呀,这新衣服都没一件,确实有点不像话。”

孙国华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这,这以后再补。”

我忍不住冷笑。

“大家说哪有结婚后再补这些的道理,补起来还能叫结婚吗?”

婶子们纷纷附和,孙国华急了,拽着我要走。

抬头,我看到了站在家属大院门口的那个女人。

白婕。

穿着白裙子,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这个时候的她,还不是寡妇。

她正冲着孙国华笑,他拽我的手,松了下来。

突然看到了她手里抱着的那本书。

我走了过去。

2

没错,一本崭新的《青春之歌》。

扉页上写着:

“赠:孙国华同志,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落款:小妹。

这本书,我太熟悉了。

当初孙国华把它当宝贝一样珍藏着,就因为女儿贪玩,翻了一下。

他便一巴掌把孩子扇在地上,门牙都磕掉两颗。

我的脚底“不小心”滑了一下。

书啪地一声掉在了地上,白婕想去捡,被我提前了一步。

我大声把扉页上的那句话读了出来。

人堆里一下就炸了。

“天呐,这白婕也太不要脸了吧,孙国华都结婚了,怎么还给人家说这样的话。”

“要我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他们俩要没什么,打死我都不信。”

“快别说了,人家大喜的日子。”

孙国华把书抢了过去,护在白婕身前。

“你们别乱说,我和白婕同志就是纯粹的革命友谊,哪有你们说的那样龌鹾。”

我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把,眼眶一下红了,哽咽着。

“婶婶们,你们也看到了,这孙国华一边要娶我,一边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

“大伙儿给我做个证,这婚,我不结了。”

说完这句话,我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属大院。

这天晚上,我找了个招待所住了下来。

不过接下来到底该去哪儿,我一下犯了愁。

老家我是不想回了。

当初孙国华带着我离开,那简直是轰轰烈烈,走之前我们还杀了鸡拜了祠堂。

在所有人眼里,我们就已经是夫妻了。

这要让老父亲知道,他那面子往哪里搁。

不行,我必须得留在城里。

现在是八十年代初,在城里没有户口,几乎是寸步难行。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人。

陈阳。

他是同村的一个哥哥,比我高几届,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小时候,谁都不敢欺负我,只因我身边有一个陈阳哥哥。

早在三年前,他便入伍当了兵。

在和孙国华回城之前,婶子找到我,说陈阳写信回来了,给了个地址,叫我进城后有什么事,可以去找他。

婶子告诉我,陈阳经常在信里问我的情况,说起这个,她总是欲言又止。

前世里,我从来没去找过。

我没脸。

直到我被孙国华骗去回家乡祭奠父亲,被他提前安排的货车重伤在地。

一辆军车路过,救了我,我和陈阳哥哥才再次相遇。

他也是清明回家祭祖的。

是他陪着我度过了人生中最后的几个小时。

当时,他拉着我的手,声音哽咽。

“莹莹,你知道吗,我从小到大最大的愿望就是娶你,可等我回乡来提亲的时候,你已经嫁人了。”

弥留之际,我泪如雨下。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决定去军区找陈阳哥哥。

突然想起我还欠他一支钢笔。

有一次我被乡上两个小混混欺负,他救我的时候,把钢笔摔坏了,我说要送他一支。

当时我已走到了供销社门口,被我爹拉着去迎接新知青。

等我再回来的时候,陈阳哥哥已经走了。

这天,我去了百货大楼。

付完钱刚走出百货大楼,钢笔还捏在手上呢,迎头便撞见了孙国华。

他的眼睛落在我手里的钢笔上。

“宋莹,昨天走得不是挺干脆的吗,怎么,后悔了,想买一支钢笔来给我道歉吗?”

3

这男人,还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我连忙把笔装进衣兜,都懒得理他。

“你想得倒美。”

“哟,还不好意思了呢,不过就你那乡下人的审美,估计也选不出什么好东西来,谁稀罕。”

我气得眉毛一挑,刚想理论。

看到不远处白婕走了过来。

这百货大楼就在机械厂附近,来逛的人,不少都是厂子里的人。

想来,我昨天大闹婚礼现场的事,很多人都知道了。

看到我和孙国华在一起,大伙儿都停了下来,守着想看热闹。

孙国华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脸色开始变了,催我走。

“宋莹,你先回招待所,我晚点再来找你。”

他还以为我是那个好哄的乡下丫头呢。

我装出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

“你这个骗子,走之前你当着乡亲们的面,对我爸怎么说的,现在一进城就这样待我。”

孙国华推我,压低了声音。

“你别想我还娶你,昨天是你说不嫁的,你把我堵在这儿也没用。”

突然看到了孙国华手里拿着的那块上海宝石花手表了。

原来,他来百货大楼是为了买这块表讨好白婕的。

可这买手表的钱,是我的嫁妆啊。

走的时候,我爸掏光了所有积蓄,只为了自己的宝贝女儿,能在城里过得好一些。

到现在我才知道,前世里,在我们结婚的第二天,他便花光所有买表送给了白婕。

难怪我们结婚后,连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

我抢了过来。

周围有人附和。

“孙干事,这就对了嘛,结婚还是要有个结婚的样,送块手表也成。”

我撇着嘴。

“就是,手表还是应该有的。”

孙国华的脸都绿了,哑巴吃黄莲,想抓回去,又不敢。

我没再理他,拿着手表,转身去了军区。

原本以为找陈阳哥哥还要费一番功夫,没想我刚给门岗小战士说了他名字,他打了个电话。

没一会儿,陈阳哥哥便小跑着出来了。

三年不见,他比以前更结实挺拔了一些,看上去浑身帅气。

我把钢笔递给了他,没想他脸唰地红了。

他说话都结巴了。

“莹莹,没想到……没想到你一直还记得。”

想起前世里我们的错过,我鼻头酸涩,一下红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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