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在湖南长沙某小区,刘女士是该小区的业主,购买了一个车位。然而,她发现有一辆陌生车辆长达三个月占据了她的车位,并多次要求对方挪车却被拒绝。更为令人不解的是,对方竟然还要求刘女士出示车位购买合同。这一事件传上网络后,引发了网友们的共情,顿时引起了广泛关注。
真是活久见了,占用了别人的车位,竟然还要求物业提供刘女士车位购买合同。物业只提供了一份电脑记录,她却表示只有该份电脑记录无法证明刘女士购买了该车位。刘女士表示,她曾多次联系该车主挪车,但对方总以在外地为由拒绝挪车。最终,经过物业核实,该车位确实属于刘女士名下。
刘女士一怒之下用一个地桩将她的车位“焊死”,并表示只有态度诚恳地向自己道歉,否则甭想将车开出去。对于车位的所有者来说,这是非常令人不满和无奈的。占用车位的行为本身也是不道德的,还这么不讲理,更加让人生气。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个纠纷已经持续了三个多月,但是,涉事车主表示,她会在8号才会回来,回来之后才有时间挪车。同时,工作人员提到,如果追究法律责任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停车位的费用。因此,只能等待事态的发展和双方的协商。
后续:还是没有来挪走,但是由于已经上了热搜,这辆车已经变成了物业重点“保护”对象了。
【玲姐看法】
占用别人的车位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占用他人车位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方式。
应该出台政策,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报警拖走车辆,车主自己去交拖车费和罚款后再拿车。刘女士应该起诉要回三个月的停车费,每个小区都公示有收费标准的,就按那个收取,就要给他个教训!
这霸占车位的让我脑洞大开,照他这么说,那以后我们去旅游旅居,不会再住酒店了,看看哪个民房里面没有人也没上锁的,就进去住,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住他的房子,就叫他拿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来给我验证,验证合格我才搬走,大家看这条计策妙不妙?
要道歉干嘛,要停车费,20一个小时,一天480,不付钱别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