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篇写怎么应物业起诉的文章火了,经常在后台有人私信骂我。说句实话,怎么就这么难,我帮大众普及下知识,有必要骂我吗?显然后台骂人的都是黑物业的人,你们要好好服务小区,会有人讨厌你们吗?真的是不是该反省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

你是否知晓,空置房产的物业费竟能享受高达80%的减免优惠?

依据《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对于连续空置超过三个月的房产,物业费仅需按20%的比例缴纳,这意味着你能够享受到80%的费用减免。然而,现实情况却可能是,即便你的房子空无一人,物业仍会坚持要求你全额缴纳物业费,面对你的质疑,他们或许会搬出《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声称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费。但这样的解释真的站得住脚吗?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许多地区对于空置房产的物业费减免都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例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五款就规定,空置房产的物业费收取不得超过一定限额;

西安市的相关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则规定,空置房物业费按70%缴纳,即享受七折优惠;山东省和潍坊市的相关条例也分别规定了空置房物业费不得超过60%和50%的收取标准。而石家庄市的条例更是明确指出,连续空置三个月以上的房产,物业费仅需按20%缴纳,即享受两折优惠。如果你的城市同样有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那么你只需按照政策规定申请减免即可。但如果没有相关政策怎么办呢?
此时,我们再次审视《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它确实规定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但这并不意味着业主不能申请减少缴费金额。
拒绝支付与减少支付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完全不支付,而后者则是支付部分金额。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通常会留下一定的操作空间以应对实际情况。民法与刑法不同,它更注重意思自治和灵活性。只要法律没有明确禁止,那么就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因此,如果你因空置房产被物业起诉,你完全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物业进行协商。
民法典根本不是物业的“免死金牌”
物业最爱拿《民法典》944条吓人,说“不能不交钱”。但咱仔细看条文——人家说的是“不能拒付”,可没说“不能少付”!就好比你去饭店点了菜没吃,老板硬要你付全款,你肯定得喊:“菜都没动,打个折行不行?”法院判过好多案例,空置房确实能少交,有的判交60%,有的判交80%,关键得看证据。干货操作指南:
证据攒齐活:水电燃气半年零账单是基础,最好再搞个物业托管钥匙的记录(证明他们知道你房子空着),没装修的拍个视频,甚至让邻居写个证明“这屋确实没人”,形成证据链砸过去。

专挑物业软肋怼:等到他们准备起诉前再谈,这时候物业也怕麻烦,往往愿意妥协。有个哥们被起诉后,开庭前甩出一沓空置证据,最后物业主动说“交70%就行”。掀物业老底:如果当地没政策,就去物价局要求查物业账本!让他们公开电梯维修、扫地保洁花了多少钱——空置房又不用电梯不倒垃圾,凭啥按全价摊钱?这招一使,物业立马心虚。
那么,你的城市是否有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和见解。同时,也请持续关注我们的物业知识系列,下期我们将探讨物业不公示公共收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