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反腐猛打“华南虎”,13名市长、市委书记伏法,大快人心

钟坤生 2023-06-23 13:15:53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成为媒体与社会关注的焦点,既打“老虎”,又拍“苍蝇”的反腐风暴不断升级,无论是从深度还是广度上来看,都是空前的。

“八项规定”、反“四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派驻中央巡视组等一系列反腐“组合拳”的出击,逐渐树立了新的官风、政风、党风,权力反腐的快、准、狠,已经成为反腐败“治标”的“杀手锏”。

近年来,广东在反腐败斗争中一直走在前列,先后有13名担任过市长、市委书记的“华南虎”相继伏法!广东百姓民心大振!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些嘴脸吧!

第一位:原潮州市市长汤锡坤

汤锡坤,广东饶平县人,1954年10月生,曾任潮州市市长,落马前系潮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汤锡坤在1992就开始担任潮州市的副市长,在潮州任主要领导干部23年,先后出任了潮州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长,2011年由潮州市长转任潮州政协主席,在潮州可谓树大根深,曾被当地人喻为“潮州王”。

汤锡坤主政潮州多年,从未想过要为潮州人民谋福利,而是利用手中权势大贪特贪,而且凶残彪悍至极,甚至在纪委巡视组进入潮州后,还有所谓的“黑社会”威胁巡视组成员,扬言“说钱搞不定有女人,女人搞不定就用刀。”

最终查明,汤锡坤在潮州期间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等事项上非法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1.3万元、港币803万元、美金4万元。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经济损失10273.08万元。

2016年,汤锡坤被“双开”,2017年7月,汤锡坤被指控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第二位:原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

刘志庚,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曾任东莞市委书记,落马前系广东省副省长。

刘志庚的罪行主要是受贿,1993年至2012年的近20年间,刘志庚先后收受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老板杨某、东莞市华瑞房地产有限公司老板曾某等多个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17.015069万元,令人触目惊心!

其中,仅曾某就送给刘志庚别墅一栋,价值人民币约2617万元,还给刘志庚的儿子送了一台路虎揽胜越野车,价值人民币约141万元。

此外,刘志庚还道德败坏,大搞权色交易,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干预和插手土地用途调整等事项,罪大恶极。

2016年4月,在外地结束会议准备坐高铁返回东莞的刘志庚做梦也想不到,站台上已经有几位人员在等待他了。

2017年5月,刘志庚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第三位:原汕头市市长、珠海市市长、湛江市委书记郑人豪

郑人豪,1968年6月出生,广东汕头人,曾任汕头市市长、珠海市市长、湛江市委书记,落马前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人豪的仕途前期一直在广东省检察机关工作,本应是一位深谙法律的官员。可惜,担任地方大员之后逐步迷失了自我,慢慢演变成了一个腐败分子。

郑人豪,在汕头市和珠海市都担任过市长职务,在湛江担任过市委书记,都是经济发达的好地方,受到的诱惑太多太多,终究是没守住初心。

2022年12月,郑人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静等调查结果吧。

第四位:原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市长陈如桂

陈如桂,1962年9月生,广东廉江人,曾任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市长,落马前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如桂是名副其实的“老广州”,他从进入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到离开广州赴任中山,在广州工作时间超过27年。

2017年7月,陈如桂迎来了仕途的巅峰,担任深圳市市长的职务,而在陈如桂担任市长期间,深圳市GDP在2018年首次超越香港、广州,位居大湾区头名,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深圳的房价被炒到天价。

陈如桂的贪腐行为可以追溯到2003年,他担任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的时候,从此再也没有停止过。

长期以来,陈如桂践踏纪法底线,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既要当官还要发财,大搞政商勾连,隐身幕后收钱敛财。

陈如桂的权力观扭曲,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亲属承揽工程、吸收存款谋取利益,道德败坏,生活糜烂,长期搞权色、钱色交易。

2022年12月,陈如桂被双开,2023年6月,陈如桂涉嫌犯有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第五位:原潮州市市长李清

李清,1955年9月,广东白山人,原潮州市市长,落马前系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李清早年曾在企业工作,后进入广东省统计局,从一名普通干部做起,用十多年时间成长为统计局副局长。1998年,43岁的他出任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仕途可谓顺畅至极。

李清主政潮州期间,确有一定的政绩,他曾充分利用潮州风景优美,历史积淀深厚的优势,全力打造“亲水城市”,为此几乎半个城被拆迁!

有拆迁必有“钉子户”,李清往往会直接自己上门对话,听取诉求,当年很多拆迁户都有李清的手机号码。大面积的城市拆迁往往让当政者毁誉参半,但李清却清一色收到好评!

担任市长李清,没能接任市委书记,回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担任局长,后环保局改为环保厅,李清任厅长。而李清的贪腐行径,也开始于再此任职期间。

李清由于过人的工作能力与资历,使得他在环保厅一言九鼎,而他腐败的方式也很隐蔽。一方面,不参与各类外单位的接待,不参与各种活动,但私下里却和几个环保企业勾肩搭背。

在担任广东省环保厅厅长的12年间间,李清私下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环保事项审批、工程招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24.3521万元、港币52万元、美元6万元。

此外,李清还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30万元。2017年12月,李清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第六位:原江门市委书记毛荣楷

毛荣楷,1961年9月出生,广东云浮人,落马前系任江门市委书记。

毛荣楷的“罪名”不少,如临时出境期间擅自脱离组织,搞权权交易,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利用职权受贿。

2017年,根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毛荣楷的指控:在2002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毛荣楷利用其担任肇庆市怀集县长、县委书记,广东省纪委常委、副书记,江门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23万元、港币580000元。

2018年11月,毛荣楷因犯受贿罪被判处十年六个月。

第七位:原清远市市长、市委书记陈家记

陈家记,1954年8月生,广东廉江人,原清远市市长、市委书记,落马前系广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

陈家记曾经是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1974年入伍,10年间从一名战士成长为一名连长和政治指导员,也可谓是一个备受政治教育的人。

转业后的陈家记进入税务系统工作,官至广东省地税局副局长,后空降至清远市任市长,后任市委书记。

主政一方的陈家记大权在握,早就忘了党和部队曾经对他的教诲,内心早已变质,生活奢靡,手里端着一个酒杯,身边摆放着一瓶价值上万元的洋酒,是他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

在主政清远市的7年间,陈家记及其妻儿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407.75万元、港币259万元、美元3.8万元、南非币3万元,令人震惊!

2018年7月,陈家记因犯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第八位:原梅州市市长、汕头市委书记方利旭

方利旭,1963年10月出生,广东普宁人,曾任梅州市市长、汕头市委书记,落马前系广东省贸促会(广东国际商会)会长。

方利旭是2023年2月即将到达退休年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的,仅仅3个月就查办完毕,2023年5月被双开。

在对他的通报中指出:第一:方利旭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这一点几乎是所有贪腐分子的共性,首先思想上变了质。

第二:方长期违规收受礼金和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

第三: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用地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变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目前,方利旭涉嫌犯罪问题已经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静等后续结果吧。

第九位:原普宁市委书记符贤

符贤,1971年3月生,广东徐闻人,落马前系普宁市委书记。

2020年5月,符贤开始担任普宁市委书记,但仅仅1年多的时间,2021年8月,符贤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调查了。

本来是一名很有前途的70后的干部,可惜了。目前对他的审查结果还未公布,看来有点复杂啊!

第十位:原惠州市市长李汝求

李汝求,1954年5月出生,广东东莞人,曾任惠州市市长,退休前在香港中联办工作。

李汝求在担任惠州市市长之前,担任惠州市纪委书记,据当时报道他任职期间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绩,也基于此,他能够更进一步,升任惠州市市长。

谁能想到,退休8年,年近7旬的李汝求终究还是落马了。而对于李汝求的履历和涉案事项,很多人表示震惊和不解。

2023年6月,李汝求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他到底做过了什么?静等官方通报吧!

第十一位:原肇庆市市长、市委书记范中杰

范中杰,1966年6月出生,四川西充人,曾任肇庆市市长、市委书记,落马前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至2020年,范中杰主政肇庆市,大权在握,而却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初心,多次出入位于某5A级旅游景区的豪华会所,多次在私人会所组织或接受老板的宴请。

更为甚者,范中杰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将党和人民赋予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承揽工程项目、竞拍土地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的财物。

2023年1月,范中杰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第十二位:原潮州市市长卢淳杰

卢淳杰,广东普宁人,1968年2月生,落马前系潮州市市长。

卢淳杰的一位老领导曾经对卢有过教诲:“到地方工作,要注意四点。一、一定要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二、要团结大家。三、不要整人和害人。四、不要贪。”

前三点,卢淳杰基本做到了,但是第四点终究是没有做到,也导致了最后的落马下场。

担任市长期间,卢淳杰买官卖官、插手工程、插手土地,为个别干部提拔提供帮助,帮助老同学承接设计项目,为企业用地提供帮助。

而伴随着的当然是收受他们的财物,查明财务达到人民币577.5916万元、港币742万元、美元5.8万元。

2018年3月,卢淳杰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第十三位:原普宁市市长、市委书记陈声亮

陈声亮,1958年10月生,广东揭西人,曾任普宁市委书记,2016年办理提前退休。

陈声亮在2012年7月担任普宁市委书记,2013年开始任潮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不知何故2016年10月办理了提前退休,回想一下应该是觉得心里不踏实,想以退休报平安。

可惜,退休怎么可能是平安符呢?做过了的事情,终究是要还的。退休6年之后,还是落马了。

2022年3月主动投案,同年6月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对他的通报称他“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结束语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希望在岗在位的领导干部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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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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