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月份的时候,台伪海巡在澎湖与台南间的海域扣押了一艘多哥籍的“宏泰”58货轮,及该船大陆籍船长与7名船员。
4月11日,台南所谓地检署以破坏台澎海底电缆为由将将“宏泰”58货轮大陆籍船长被以“涉犯毁坏海底电缆相关设施罪嫌”起诉。
台地检还妄称,王姓被告否认犯行,犯后态度不佳,不愿意供出“幕后指使”船东身份。
含义是让“法院”重判。

台南所谓地检署在起诉书上称,“宏泰”58轮王姓舰长在明知有标示海底电缆的位置,但仍让船员下锚,停留了30个小时并在海缆上方进行Z字型徘徊,利用锚爪勾断电缆。
而其它7名船员因“证据”不足,均为不起诉处分,遣送出境。
显然,在此案中,台所谓的地检部门是有意将因下锚导致勾断海底电缆的意外事件办成“有意破坏”,借以配合赖清德当局操作灰色作战及以得到更多的赔偿款。
此事事实是疑点重重。
首先是从动机看,如果想破坏台湾海峡的海底电缆有很多种方法,何必派出如此简陋的一艘船以如此不专业的方式来达到割断其海底电缆的目的。
其次从时间上看,台所谓地检也称该船在下锚后停留了30多个小时,这就更不符合常理了,因为如果该船开始就是计划对海底电缆进行破坏,那么 在电缆已经被割断后根本不可能停那么长时间等着你抓。
而是会选择第一时间离开。

再有台南地检在起诉中称该船上另外7名船员是主动指证了该船船长是故意安排下锚勾断海底电缆的,然后就将这7名船员以“证据不足”为由释放,本意就是押人取供,来将“坐实”船长的故意破坏海底电缆的“罪证”。
因为此类海底电缆通常都是有保险的,但如果能将事故弄成船长的故意破坏,不但赚了一笔保险费,还能从船长身上再赚一笔。
所以大概率就是一次非主观故意的意外事故。
之所以该船选在有海底电缆的位置下锚更多的在于一种“成本考虑”。
但台当局针对此案是既想得到实惠,又将其进行了“灰色作战”的操作,可谓是极其恶劣!
对此案,相关部门应给予强烈的关注,不能任由台当局肆意妄为,恶意操作。

4月10日、11日大陆海警连续两天进入金门水域进行执法巡查,完全进入金门所谓“禁限制”水域。
而同日,解放军054A护卫舰“宜兴”舰也直接进入屏东恒春外海24海里处巡航,并直接喊话赶来对峙的台军“旭江”舰所谓“24海里邻接区”不存在。
所以,在台本岛方向也应该迅加大这种常态执法巡查的力度。
我方可继续加大对台岛周边的执法巡航,将实际执法区域推进至24海里内,可最大程度避免台当局查扣大陆民用船只的情况。
对台伪“海巡”在台岛外海的恶质行动要及时针对性打击,并择机取缔,从而彻底取消岛极其恶劣的“海巡”在台海的各种非法执法。
总说统一,事实是有些事情该做就该做了。

台海方面在静默了一天后,41机舰再次出击台海,堪称一个小型的“联合战备警巡”。
据“台防务部门”公布的台海周边海空域动态显示:
4月11日6时至12日6时共有34架次解放军战机进入台海,其中19架次抵近台岛,水面7艘军舰配合行动。
当日行动一大特点是无论是海峡中部还是东部的战机轨迹压在台岛所谓24海里“邻接区”上的区域大幅增加。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行动是在台海此前一天进行“静默”模式后出现的,所以在不考虑天气因素的情况下,只要台海方向出现“空窗”期后就可以关注了,通常都是伴随着较大的行动。
这是规律,可留待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