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自家农田中酒驾,被吊销执照罚款2000,男子不服告上法庭
酒驾判刑众所周知,不过这里主要说的是马路上,那么若在自家农田里酒驾呢?是否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今天的这起案子,告诉你。
案件摘要
王某系河南省某县某村村民。2020年10月1日晚,王某与朋友聚餐后饮用了白酒,并驾驶自己的小轿车返回家中。由于王某家中有一块约300平方米的农田,王某便将车开进了农田内,并在农田内绕圈行驶。
当晚9时许,王某所在村的治安联防队员在巡逻时发现了王某的行为,并将其拦下。经检测,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治安联防队员便将王某移交给了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认定王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吊销王某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王某不服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认为自己在自家农田内行驶,并未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不应当受到处罚,并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维持,并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争议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是:王某在自家农田内行驶是否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王某的处罚是否合法合理?
案件争议普法
本案涉及到《道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下面将结合案件本身的细节,普法争议点。
首先,在认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方面,《道交法》中解释:所称道路,是指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者停放而设的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同样在《道交法》中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本案中,王某在自家农田内行驶,虽然不属于公共场所,但仍属于其他场所,因此属于《道交法》规定的道路范围。王某在农田内行驶时,仍然可能发生与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碰撞或者其他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了《道交法》规定的醉酒驾驶标准,因此属于《道交法》规定的醉酒驾驶机动车。因此,王某在自家农田内行驶已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其次,在对王某进行处罚方面,本案中,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此属于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对王某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维持,并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结语: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不应该仅仅只存在于口头,更应该放在心上。这起案件也在警示我们,无论在何种场所,只要是道路范围内,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和惩戒。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想问下大家,对此您怎么看待呢?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分享哦!
农场是路吗[笑着哭]
交警没有执法权吧。
疯了!
道路交通法是否适合田间地头?
在家里属不属于其他场所?
这个要这么判也算的上合理,建议大家去看看罗翔老师说的侮辱尸体罪那一段就明白合理性在哪里了。
之后农民犁地收庄稼不准喝酒
自家农田?你哪国的?
[点赞],奇葩无处不在
法律太不严谨了,一句其他场所,就让执法者有很大的执法空间,执法者说你酒驾就酒驾,说不用处罚就不用处罚
在自家院子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