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桓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强化培训,进一步提升医疗监督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培训课上,医疗卫生监督二科科长刘玉霞介绍了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围绕机构资质、医疗卫生人员资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中医药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逐条解读培训监督执法主要内容和主要方法。
刘玉霞介绍,医疗监督执法,指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
为规范医疗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2023年12月4日联合制定《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对医疗监督的范围和内容进行明确界定,细化分解监督执法职责并提出工作要求,对机构资质等七方面提出监督执法内容和方法的指导,进一步对监督执法情况处理作出规定。
医疗监督执法是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防线。“下一步,将以《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医疗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医疗监督执法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刘玉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