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一期(315)
抗战时曾任蒋介石家乡奉化县长,国军少将朱炳熙
朱炳熙(1895-1952),字耀球,又名毓秀,浙江青田人。其父朱光斗,曾任浙军团长,后到湖南任旅长,朱炳熙中学未毕业即随父迁居湖南,后入湖南工业专门学校修业两年。1924年5月入黄埔军校第一期第二队学习。

毕业后,分发军校教导团见习,后历任党军第一旅警卫连排长,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警卫团连长,第十四师四十团(团长黄杰,黄埔一期)营长,先后参加了两次东征和北伐战争。
1927年7月,受驻镇江的新任第六军第十九师(由浙军陈仪的旧部,暂编第十五师改编)代理师长,同乡好友郑炳垣(原任第十九师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黄埔一期生郑炳庚胞兄)之邀,任第十九师政治训练处主任。
1928年7月,部队编遣缩编后,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师第四旅第七团(团长黄杰)第一营营长。同年调任浙江省保安第四团(原浙江省防军改编,团长甘清池,黄埔一期)少校团附。
1930年2月,调任第二师新成立的补充团,任上校团长,同年4月,第二师补充团与收编的西北军第八方面军第二十三军一部合编为独立旅,任第二团上校团长,5月,参加中原大战。
1931年2月,调任驻浙江温州的保安第四团上校团长,并兼任清乡委员会委员。同年9月,兼任浙江省保安处特别党部筹备委员。1932年,参与制造了“岩头事件”。
1935年,调任浙江省内河水上警察局局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朱炳熙率部参加钱江南岸守卫。1938年6月,浙江省成立了国民抗敌自卫团,总司令由浙江省主席黄绍竑兼任,副总司令由浙江省保安处处长宣铁吾(黄埔一期)兼任,浙江省内河水上警察部队被改编为第七支队,朱炳熙任支队司令。
1941年12月,接替俞济民(黄埔一期生俞济时胞兄),担任蒋介石老家奉化县县长,在任期间,蒋经国的大舅毛怡卿死亡,蒋经国曾委托朱炳熙代他奔丧。1944年10月,兼任新成立的奉化春秋通讯社(社长毛觉吾,名誉董事长俞济民)董事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初,由蒋经国在赣州任行政督察专员时的主任秘书周灵钧接任奉化县长,朱炳熙赴南京,入中央训练团任少将团员。
1947年10月,入陆大特别班第八期学习,不久离校,寓居上海赋闲,后由上海市警察局长兼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保举,任上海市政府民政局特派员。
1949年返回浙江,隐居温州高公桥。另有一说,1949年,朱炳熙应福建省主席兼福州绥靖公署副主任李良荣(黄埔一期)之邀赴闽,任少将高参。
新中国成立后,返回故乡青田章旦居住,后被当地政府逮捕。1952年3月在横山竹林处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