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分析大同订婚案
首先声明,4月16日中午12点前,我是坚定支持男方的。但是下午认真看了相关信息之后,我感觉自己被带节奏了。
我认真梳理了审判长公布的信息和之前网上公布的信息,做个总结:
真相可能非常简单:男方进入了女方身体,没有深入、很快结束,体液只留在床上;女方不同意,因为是第一次,感受到痛苦,激烈反抗。这导致了后面的结果:虽然伤害程度并不高,但是女方是受害者,感受是真切的;男方是施暴者,浅尝辄止,没达到他想要的结果,没有造成他以为的伤害程度,所以他不觉得是强奸。也就是说,他以自己的感受去理解法律,准确地说是刑法。
看看席某某母亲说过原话:她的儿子席某某在上诉状中也称,仅仅是有下体接触,但没成功。(来源搜狐新闻、《大河报》)就这一点判强奸未遂一点不冤。
再看其他证据(来源《人民日报》),是审判长说的:人身检查笔录及照片证实被害人手腕、双臂有淤青。笔录是文字,再加照片,足以证明当时席某某采取了暴力措施。前面有强奸未遂的事实,同时还有采取暴力的事实,不说法官的有罪推断了。如果让哥们自己证明,他采取暴力和试图强奸没有关系,谁能帮他证明?逻辑得合理,证据得闭环。
审判长说的另一个证据(来源《人民日报》):鉴定意见证实现场床单上的斑迹中检出席某某的精斑和席某某、被害人的混合DNA基因分型。对应这个证据,是席某某母亲提供的证据(来源《新民周刊》):大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也表明“送检的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卫生纸上,可疑斑迹中均未检出人精斑及STR分型”。这一点是我曾经坚定支持男方的主要原因,大家支持男方,估计也因为这个。两个证据正好相反,信谁的。双方都要为自己的证据负责。审判长在《人民日报》公开了证据,他们也必须为自己的证据负责。这个不讨论。
再说下一个证据,审判长说的(来源《人民日报》):“席某某在侦查阶段供述了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具体细节,被害人也陈述了其被席某某强奸的详细经过”。这一条至关重要,这是笔录,当事人的笔录。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笔录的法律效力。派出所要录笔录,录完了当事人确认,签字,全程录音录像,存档。这就完了吗?检察院还要重新录笔录!录完了当事人确认,签字,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两次的笔录得基本一致才行,不光有男方的笔录,还得有女方的笔录。双方的笔录对得上,逻辑上通顺,这才能闭环。强调一下:席某某在笔录明确承认了强奸的事实,这就是一审二审的重要依据。
但是笔录不能公开,这是法规规定。当事人、当事人的律师都看过笔录。不过根据我的了解,当事人律师没有公开回应笔录的事。律师不能公开笔录里面的内容,但是当事人是否承认强奸的事实,肯定是明确的。律师避而不谈,这也不算错误,能不能说违法。网上有别的律师说了,可能会刑讯逼供,实践中确实有这样的可能。但是结合这个案件,这玩笑开得有点大了吧。虽然案件是不公开审判,但是已经全网关注,事后主审法官还在《人民日报》公开回应。但凡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拿自己后半辈子开玩笑吧。这就是我说的,有人带节奏的理由。
大家还记得之前的大学生掏鸟案吧,两个关键词:鸟、大学生。鸟是受害者,大学生是肇事者,完全没错。但是当时完全没人提到,涉事鸟,是燕隼,是一种猛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再说燕隼的一个特征,它不是群居的,不好逮住,得很专业才行。这么一说就简单了:职业惯犯,贩卖国家二级保护。这么说,是否正常了,但是还有人关注吗?
最后总结,席某某的案件可能真的很简单,事实也很清楚。男方之所以觉得委屈,是他们单方面觉得,伤害性并不大,都没办成事,被判强奸罪很委屈。他们确实很单纯,但是对法律的认知存在严重偏差。
我说残酷,并非大家说的,这个案例会加重男女对立。这一点我是认可的。同时我看到了更残酷现实:通过婚介组成的婚姻很难幸福!到了适婚年龄还单身的青年男女,自身都多多少少存在问题,我指的主要是思想认知上。社会已经存在严重的男女对立、婚姻焦虑、信任危机。他们原来素不相识,却要紧密、全面地生活在一起。如果不能通过有效的、足够的磨合,双方很容易产生分歧乃至矛盾。这也是现在离婚率升高的重要原因。婚姻不幸福,至少导致三个家庭不幸福,这才是最残酷的现实。
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别骂街,别靠情绪说话。
理性分析大同订婚案
就一句:既然女方厌恶这个男人,那为什么要他房子加名,为什么要他彩礼,为什么要与他订婚,为什么进他的家,进他的房?你说这价值观正常么?如果男方确有不妥行为,我不反对判刑,法律自有标准。但我也希望,不爱就一脚踢飞,别因为男方有彩礼房子,就委屈自己与这个内心厌恶的对象订婚。
就想问问证据确凿干嘛要几次延期
拖那么久,绞尽脑汁,要不然一审和那些相关办案人员都得进去!对错不重要了,面子重要
只要有碰触就有DNA信息,你就别煞费苦心去洗白了
强奸完还是个处女,明显就是骗婚,目的没达成,就告你强奸,再洗也洗不白
一审二审男方为什么死不认罪呢?干脆屈打成招也是常有事。
这是我见过最理性得文章了!!!如果你所描述的得没错的话,这就是强奸
正常女的绝对不会把未婚夫送进去,这是共识。除非订婚的目的不单纯!但是法律是讲证据的地方,大家都理解。仅仅凭借事后暴力产生的伤痕就推断强奸的行为,所有的一切证据都是事后发生的。谁也不知道当时的情况。就是说暴力强奸存在与否是有疑问的。强奸的同时女方没有任何伤痕伤害的证据!也就是说双方发生性关系是不是自愿不能以事后的伤痕为依据。谁能知道是不是发生关系后因为什么产生矛盾产生的。这里的两个人不同于其他强奸案在于两个人的关系。就是说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发生性关系的时候产生暴力了。仅靠推测出来的证据判罚不能让大众信服!
既然有男方口供 ,那男方应该认罪。既然男方不认罪,那男方为什么还会提供口供?如果是因为男子对法律无知无意间供认了事实,那么解释清楚后他也没理由不认罪!因为认不认罪事实上已犯罪,抗拒从严实属不智!男方始终坚持不认罪还上诉,让人感觉还是疑点重重!既然证据确凿为什么审判一拖再拖?刑期都快满了!证据确凿却让法官犹豫不决,这也让人难以置信!
突然风向就逆转了。。。。要问我怎么看的话,我肯定坐的远远的看,免得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结婚证的作用就是她能100%分走你的财产,出轨也受法律保护 不妨碍她分走你财产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只字不提女方要采礼买房加名字的事?呵呵哒。。。有因必有果。。一个巴掌拍不响
当今男人要学陈冠希,能防法官让你踩缝纫机。
所以事实证明在中国娶妻没有屁用,因为违背妇女意愿就是强奸,你连碰自己老婆都是犯罪,所以该怎么做懂得都懂[大笑]
现在当证据的所谓悔过书还有口供都有诱供的嫌疑!年轻人什么都不懂被忽悠了而已!
那你要彩礼干什么?订婚干什么?住一起干嘛?小孩子过家家?
这不就是披着婚姻的仙人跳吗,大创业时代开启了,打好模板了。
法律上没毛病,但是缺德,违背公序良俗
继续洗白
是没有办成的,那最多就是未遂。处女强奸案这个东西,还是不符合正常认知的,是个人人自危的项目。
这篇文章是不带任何情绪的,客观公正的以旁观者的角度分析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或许事情本事是很简单的,就是对于法律的基本认知。男的母亲也是爱儿心切,说句公道话,我觉得男方请的律师缺乏专业的素质和能力,带偏了节奏
女方的初始意愿是什么?为什么定婚?转变的这么彻底。从亲家彻底变为了仇家
不是有句话说的,不以结婚为目的的一切恋爱都是耍流氓,更别说相亲、订婚了。结婚它就是合法的打扑克,男、女之间连这都没有理解去结什么婚?这不是给错误信号???
现在洗地已经晚了,就是骗钱的而已。
根据社会发展,能否法律规定家长给孩子们买的房产产权首先为实际付款人所有,其间加什么人名字都不重要了,当实际付款人放弃权力才由儿女所有,这样规定才能减少婚礼当中的加不加名字的尴尬, 让年轻人知道不是自己的就别去争的道理。
关键是笔录的时候慌了,竹筒倒豆子似的自己承认了,一点办法都没有。
终于看到一篇有理有据理性的文了。法院判的没毛病。如果其他行为也量刑的话,他母亲是从犯,判轻了
本来就是很多人在带节奏,而且还是男网友。
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这个问题,这个女的到底骗了多少人才能这么熟练的收集利己的证据把人送进去?期待男方的天地同寿
进都没进去怎么奸的!
但是笔录和口供都很容易出问题。举例,聂海芬判的叔侄冤案,笔录口供认罪情节一应俱全
业余就是业余,你的结论很多都来源于推测,可能,应该并且是有罪推定,毫无基本常识。基本原则是无罪推定,疑罪从无,重证据轻口供。并且丝毫不提三人车内协商时,女方及其母亲提的加名加钱,领证后在娘生活,不嫁,如果有变动就毁了他这段录音。
是的床单上都有生物检测
这些证据都真实有效的话,强奸无疑
作者又出来洗白了,说这些话3岁小孩都不相信,男人的悲哀呀!处女强奸案
女的订了婚收了钱,还不想打扑克你单独跟男的去婚房干嘛?要看婚房完全可以叫上长辈嘛
我认真梳理了审判长公布的信息和之前网上公布的信息,做个总结:真相其实很简单,双方去看婚房,孤男寡女男的没忍住推倒了女方,女方半推半就,结果男的紧张蹭蹭就泄了。女方不干了,认为受到了侮辱然后谈条件谈崩了。女方要自杀啊自焚啊之类的,就有了视频里面的画面和伤痕!
操!
为什么拖那么久……捏造事实带节奏的话是不是可以抓人
现实比你分析的简单,就是男人第一次办事,办砸了(在外面就交代了),女人的妈妈因为加价不成报警
应该是猥亵妇女罪。
订婚男方给了十万。女方回礼了什么?女方似乎没什么诚意。这种模糊不清,也可能当地规矩,别家的都是订婚了就一块同居过日子了呢。
你的推理就是准备进去了,然后进去一点点后女方觉得很痛苦,不同意进去,然后反手举报了。
如果男方不闹,一分钱别想拿回。
进入个锤子,体内无dna
这是一次对以后结婚率、对人口增长率都有影响的国运级判决,影响深远
如果判的是强奸未遂还差不多,但强奸既遂以现有证据是不成立的,这个得搞清楚!法律不是臆断!
是简单,男方订婚以为可发生关系,违背妇女意愿且有暴力,就算这次放过,结婚后定会家暴而离。
法官详谈?男方的详谈呢。男方自己的床,验出男方dna不是正常?
这个应该是正解!
厌恶一个人,还能脱衣服?反抗了没,老娘们的抓痕留在男方身上了吗?过程中没有反抗,按我们老家的话不是强奸叫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