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3处建筑工地施工存在安全隐患

建易搜 2025-04-20 22:03:21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市住建局对彭州部分区域的,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对7处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案例1:吊篮在不作业情况下未落地。

项目名称:天彭街道经一路北侧、景瑞西路东侧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1-3号楼)、地下室、门卫房及总平【领地楠园】

判定标准: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规定,强调吊篮作业结束后需及时落地,禁止悬空停放;若因特殊原因未落地,需经安全评估并采取加固措施。

案例2: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合格安全带,且作业人员无可靠踩踏面。

项目名称:天彭街道经一路北侧、景瑞西路东侧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1-3号楼)、地下室、门卫房及总平【领地楠园】

判定标准: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规定,1.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应经专人检查;2.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立足点,脚手板应铺满、固定,临空侧应设置防护栏杆。

案例3:加工机具未设置专用开关箱,配电线缆随地拖拉。

项目名称:天彭街道经一路北侧、景瑞西路东侧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1-3号楼)、地下室、门卫房及总平【领地楠园】

违反《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 46-2024》规定,1.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得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2.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案例4:登高作业人员违规使用人字梯,高处临边作业未佩戴安全带。

项目名称:天彭街道经一路北侧、景瑞西路东侧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1-3号楼)、地下室、门卫房及总平【领地楠园】

判定标准:

1.按照《成都市建设工程预防高坠安全管理措施》规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进行作业,严禁使用人字梯、马凳等进行作业;

2.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规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的要求。

案例5:扫地杆缺失,架体布距跨距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项目名称:彭州市龙门山镇国坪村湔投龙兴天樾星宸商品房建设项目及附属设施工程

判定标准:按照《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规定,脚手架底部立杆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应与相邻立杆连接稳固。

案例6:楼梯临边防护缺失

项目名称:彭州市龙门山镇国坪村湔投龙兴天樾星宸商品房建设项目及附属设施工程

判定标准:违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规定,施工的楼梯口、楼梯平台和梯段边,应安装防护栏杆。

案例7:1.施工现场气瓶未使用专用车或固定装置固定;2.现场电焊机未设置专用开关箱,配电线缆随地拖拉。

项目名称:彭州市创新中心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判定标准:

1.按照《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 - 1999》规定,气瓶在使用时必须稳固竖立或装在专用车(架)或固定装置上。

2.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规定,①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不得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②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0 阅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