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企业在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作用机制与路径

爱农者看闻 2025-04-07 18:36:42

作者:周子民

摘要:为探究村集体企业在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作用机制与实践路径,选取贵州省罗甸县大井村作为案例,运用案例研究方法,结合实地调查与田野访谈,对村集体企业的具体实践及其成效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显示,大井村通过实施“村合作社+公司”的“1+1”发展模式,成功构建了良性互动机制。此模式下,村集体企业通过资源整合、经济激活、利益联结强化以及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可有效促进了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但是,村集体企业在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过程中也面临资金投入、利益分配等多重挑战,要以提升村集体企业在村民中的地位为突破口,探索符合我国乡村实际的治理路径,以促进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乡村治理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实现乡村振兴成为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在这一背景下,采取“村合作社+公司”的“1+1”发展模式,构建更加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促进乡村振兴,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部分地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一些地方利用新时代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等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1]。

一些地方发展了“互联网+农业”“共享农业”等新模式。这些探索和实践表明,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通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可以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物质基础和体制保障。

随着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壮大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和制约村民自治体系的构建。因此,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到乡村治理过程中、构建起有效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就成为一项重要课题。从历史上看,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从现实看,虽然一些地方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出了有效的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路径,但是村集体企业参与乡村治理的深度、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在当前新时代背景下,一些地方已经探索出了一些村集体企业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发挥村集体企业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本研究以贵州省罗甸县大井村为例,通过分析大井村利用村集体企业发展集体经济和村民自治体系构建起有效治理机制的过程和效果,总结了大井村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背景下通过创新主体间互动方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共治体系等路径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做法和经验,旨在为地方政府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提供参考。

1 罗甸县大井村发展概况

大井村,座落于沫阳镇北部,被誉为“天下奇洞”及“东方洞穴博物馆”,是省级风景名胜区。该村距离罗甸县城23 km,共有346户家庭,总人口为1 367人。近年来,该村依托其丰富的旅游资源,深入挖掘“党建+农旅”融合潜力,通过成立专业运营公司及组建专业团队,强化了运营管理。该村采取“1+1”模式(即与村合作社+公司相结合),实现了旅游业态的多元化发展。通过不断拓展运营产业,大井村成功运营了包括竹排筏、停车场、奶茶餐饮、民宿露营、商品销售等多种产业。此外,该村还打造了竹筏夜游、大小井布依水迪等特色项目,并配套建设了鱼鳞坝、拦水坝及水车等设施。景区内拥有农家乐、特色民宿、少数民族服饰体验店、服饰扎染店、特色美食店等50余个,为当地居民提供了112个就业岗位,累计帮助128位村民实现创收800余万元。2022年,大井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6万元。自实施“1 + 1运营模式”以来,2023年大井村集体经济收入跃升至330万元,全村分红63.81万元,此举受到央视新闻的关注报道。2024年,大井村集体经济收入已突破539.02万元,特别是在五一期间,大小井景区火爆,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0.06万人,位居全州游客接待量第二位,并荣登《贵州日报》头版。在国庆期间,该村接待游客13.4万人次,村集体收入62.28万元,同时带动了景区内农家乐、民宿的创收超过500万元。

罗甸县依托其特色产业资源优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探索产业发展新路径,致力于打造“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格局。大井村在积极发展传统种植业的同时,也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业。该村利用自身优势条件,积极推广辣椒种植、生猪养殖及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自2016年起,大井村辣椒种植面积累计达到200 hm2(其中2019年种植面积为66.67 hm2)、生猪存栏量接近万头、家禽存栏量近3万只。同时,大井村积极探索“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引进龙头企业,带动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此外,大井村还积极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自2020年5月以来,大井村利用其生态优势,大力发展休闲旅游观光产业,致力于打造“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的特色产业。

2 乡村治理共同体研究概况

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转型,乡村社会所面临的环境和问题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和多元化的特点,这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治理理论认为,传统乡村社会中的治理主体是单一的,主要依靠家族、宗族等组织以及其他形式的传统社会组织来治理乡村,并形成了“权威—服从”的关系模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农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主体已不再是单一形式,而是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以往单一、刻板、机械地强调权威和服从关系的治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我国乡村社会发展需求。为此,近年来,学术界开始探索在传统乡村治理模式基础上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一方面,通过建立“两委”联席会议制度、“两委”干部交叉任职等模式来解决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之间存在的权责模糊、职责不清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来弥补村庄自治力量薄弱以及村委会组织力不足的问题。此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由此而来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集体土地流转等问题也引发了学术界对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问题的广泛关注。

王浦劬[2]基于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新农村建设中村庄治理模式的理论框架。李亚玲[3]通过对内蒙古乡村治理模式的深入研究,分析了当前中国乡村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李祖佩[4]则认为,要建立现代农村社区,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利益协调和监管等方面的关键作用。与此同时,许多学者还提出了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具体路径[5]。王明田等[6]提出,应将乡村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结构去行政化、治理过程民主化、治理手段现代化等作为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有效途径。综上所述,尽管在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方面的研究成果已经比较丰富,但在组织形态、参与主体、运行机制等方面的研究仍然相对较少。因此,本研究将对这些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提供更为全面和系统的理论支持。

3 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及其案例分析3.1 理论框架

本研究以罗甸县大井村为案例,理论框架融合了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理路、村民自治与合作治理、治理主体行动逻辑的“四维分析框架”以及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建构与基层有效治理研究。研究方法上,将采用调查研究与田野访谈,结合案例分析法,深入剖析村集体企业的具体实践和成效。同时,运用“系统-功能”分析框架,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动系统出发,探讨其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此外,基于资源整合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分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如何通过资源整合、社会资本参与、利益联结共享和协同治理等机制赋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通过这些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揭示村集体企业在促进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为优化乡村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进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3.2 研究方法

采取案例研究方法,通过对罗甸县大井村进行实地调查和访谈获取资料。在此基础上,运用扎根理论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编码和分析,并通过深度访谈了解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各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与机制。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1+1”模式

3.3 案例分析:罗甸县大井村的实践与经验

罗甸县大井村的实践与经验揭示了村集体企业在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中的关键作用与有效途径。该村通过吸纳具备能力的青年人才加入村“两委”组织,运用市场化的经营理念管理景区,成立了旅游文化发展公司,实现了企业化、规范化的管理,促进了农业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并为村民提供了利润分红和就业机会。同时,大井村利用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发展了具有特色的旅游项目,改善了基础设施,提高了服务水平,吸引了青年人才回流创业,激发了乡村的创新活力。村集体企业通过资源整合、经济激活、利益联结强化以及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促进了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与发展。这些企业不仅提供了经济支持,增强了治理资源,还通过协商自治的方式,丰富了治理形式的多样性。此外,村集体企业通过文化空间的强化和社会空间的更新,补充了共同体构建的路径,推动了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持续运转。这些实践证明,村集体企业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中起重要作用,为其他乡村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4 村集体企业与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作用机制分析和路径分析4.1 村集体企业与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作用机制分析

罗甸县大井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实施一系列创新机制与实践路径,该组织显著提升了乡村治理的现代化水平。首先,大井村通过吸纳年轻且具备卓越能力的人才加入村级“两委”组织,为乡村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些青年干部运用市场化的思维经营景区,成立了旅游文化发展公司,推动了公司化和规范化的管理进程。其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发展了农业与旅游相结合的产业模式,不仅增强了集体经济的实力,也为村民提供了经济分红和就业机会,从而提升了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此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还促进了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例如实施小型人工湿地项目、建设停车场等,这些举措改善了游客的体验和村民的生活质量。同时,大井村积极吸引青年人才返乡创业,通过设计适合青年创业的项目,激发了乡村的创新活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不仅推动了乡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也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组织保障。通过这些实践,大井村展示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推动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为其他乡村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4.2 村集体企业带动乡村治理共同体生成的路径分析

在对罗甸县大井村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村集体企业的作用机制与路径进行分析后发现,村集体企业通过资源的整合、经济活力的激发、利益联结的加强以及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具体而言,村集体企业作为核心行动者,通过确立共同目标、动员村民参与、征召外部资源、排除异议等行动者网络理论中的关键环节[7],实现了从分散到聚合的转变,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奠定了坚实基础。它们不仅提供了经济支持,强化了治理资源,还通过协商自治,增强了治理形式的多样性。村集体企业通过维护群众利益、调整村庄秩序、提升服务效能,获得社会声望和政府支持,形成了一种交换机制,这成为其参与乡村治理的动力机制。此外,村集体企业还通过文化空间强化和社会空间更新,补充了共同体生成的路径,促进了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持续运转。这些机制和路径共同作用,使得村集体企业在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5 建议

由于传统村落的“空心化”等原因,我国农村地区面临人才、资金等资源短缺的问题。为促进乡村振兴,中共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4]。同时,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的连续出台,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此背景下,大井村开始探索通过发展集体经济来推动乡村振兴的新路径。结合大井村案例,本研究认为当前我国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存在以下问题:首先,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在现实中,由于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政府决策缺乏足够的了解和信任,村民在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应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其次,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规模有限、资金来源单一等原因,政府对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在社会保障方面,尽管我国已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最后,当前我国农村地区仍存在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在社会治理方面,受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人口流动频繁等因素的影响[7],农村地区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因此,应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等方式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6 结语

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村集体企业作为一种新型的乡村组织形式,因其独特的优势日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本研究以贵州省罗甸县大井村为例,在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发现,村集体企业通过创新主体间互动方式,形成了良性互动机制,为推进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提供了新路径。具体而言,村集体企业通过重塑企业与村民的关系、重构企业与政府的关系、重塑企业与村民的关系,使三者形成了良性互动机制。这一机制的形成,不仅增强了村集体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还提升了其在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中的影响力。同时,村集体企业在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境。例如:村集体企业在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时,缺乏资金投入;村民对村集体企业参与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认识不足;村民的积极性不高;村集体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等。为了更好地推进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应该以提高村集体企业在村民心中的地位为切入点,进而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乡村特点的治理之路。

参考文献:略

原标题:村集体企业在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作用机制与路径——以罗甸县大井村为例

作者:周子民 贵州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简介:周子民(1997—),男,湖南邵东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期刊

0 阅读:0

爱农者看闻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