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法院开庭审理涉“哪吒”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人民法院报 2025-04-24 21:00:33

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4月24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北京某影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游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日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本案由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朱丹担任审判长,与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员陈瑶,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人民陪审员王迁,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图为庭审现场。

原告诉称,其依法享有《哪吒之魔童降世》电影及电影中“哪吒”“哪吒魔王子”等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原告发现,四被告未经授权,擅自在其共同开发运营的游戏《仙侠神域》中使用与前述“哪吒”“哪吒魔王子”美术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动画形象作为该游戏中“战宠”元素,侵犯了原告就上述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同时,涉案侵权游戏中的一个“战宠”名称为“我是个小妖怪”,该句话是《哪吒之魔童降世》电影中的十大经典台词之一“我是小妖怪,逍遥又自在”中部分台词,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识别度,易致消费者对被诉侵权游戏和原告影片产生关联和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四被告共同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要求四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并在相关媒体和平台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先后围绕被诉侵权形象是否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四被告是否共同侵犯了原告就其美术作品所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改编权,被诉侵权形象以“我是个小妖怪”命名是否构成对原告影片的不正当竞争,以及四被告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庭审最后,审判长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原、被告均表示同意。

庭后,各方当事人在确认被诉侵权游戏已由被告主动下架的事实基础上,在合议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系浦东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背景下关于影视动漫IP与游戏产业跨界版权争议的典型案件,该案的高效审理及调处不仅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文创版权司法保护力度,也充分发挥了司法调解实质性解纷的作用,实现了对知识产权权利保护与促进运用的有机统一。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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