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启动的新一轮综合执法改革中,某地级市37名事业编执法队员在半年内离职21人,这一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些曾被视为“稳定”的岗位,为何突然失去了吸引力?

在综合执法队伍中,公务员编队员与事业编队员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待遇差距。
公务员编队员享受车补、执法津贴等7项补贴,而事业编队员仅能拿到基本工资。以某区城管中队为例,公务员编队员月实发6800元,事业编队员则只有5100元(含五险一金前)。这种待遇上的巨大差异,让事业编队员在心理上产生了强烈的失衡感,工作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
二、执法权与责任的失衡改革后,全员持证执法成为要求,但事业编人员却不得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某街道队员吐槽:“背锅时我们是‘临时工’,冲锋时我们是‘主力军’”。这种执法权与责任的严重失衡,让事业编执法队员在工作中处于尴尬的境地,既承担着大量的执法任务,又无法获得相应的权力和认可。

1、晋升通道的玻璃门
在晋升方面,事业编执法队员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公务员编队员可以晋升到中队长、大队长等职位,而事业编队员最高只能到副中队长(管理岗九级)。某县执法局近5年提拔的12名干部中,仅1人为事业编。这种晋升通道的限制,让事业编执法队员看到了职业发展的尽头,难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2、职称评定的死循环
执法类工作无法对接工程师、经济师等职称序列,导致事业编执法队员在职称评定上陷入困境。老队员自嘲:“干了20年还是‘助理级’,新来的公务员三年就副科”。
这种职称评定的死循环,进一步限制了事业编执法队员的职业发展,让他们感到前途渺茫

如果你是30岁的事业编执法队员,会如何选择?
A. 咬牙考公 B. 躺平等退休 C. 果断转行 D. 联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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