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取暖”,昆明通报:12人被处罚

新黄河 2024-11-22 07:11:33

近日,云南昆明东川大牯牛山的日出云海刷屏网络,不过有当地网友表示,有游客夜爬大牯牛山并“纵火烧山”,引发广泛关注。

有网友拍摄到,为了取暖,部分登山者在大牯牛山上砍伐树枝烧火,黑暗中多个火堆在熊熊燃烧。视频一经发布,引发网友对涉事游客的强烈不满。还有目睹乱象的网友发文称,放火烧灌木的驴友是为了取暖和搞篝火晚会。

一名为藏风的户外领队表示,当时有户外爱好者前去提醒烧火的人,山上点火不安全,可能引发山火;且杜鹃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高山植物生长很慢,让他们不要再烧。

“有一部分人听劝,把火灭了。还有一部分转过来看了看,没有回应。”她补充,“开篝火晚会那些人围着火边跳边叫,他们像听不见一样继续玩。”

藏风称,看着他们烧过的痕迹感觉很痛心,而且现场垃圾丢得到处都是。

11月21日晚,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联合调查组针对网民反映的“大牯牛山游客野外生火”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游客凌晨攀登大牯牛山观看日出,因夜间天气寒冷,有游客点燃草地上独立丛生未连成片的低矮灌丛生火取暖。现场核实受损植物总面积约165平方米。经林业专家现场确认,受损植物为金花小檗、粉紫杜鹃,属一般野生植物。

已初步查明涉事游客石某某、李某等12人,其行为对大牯牛山植被造成破坏,带来森林火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进行植被恢复。

“山东消防”21日晚发文称,拿烧荒当浪漫?“青春”听了都得摇头。文章写道,近期,“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部分游客以“青春没有售价”“激情”等词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试图将纵火等违法行为浪漫化、合理化。应该明确,青春和激情是宝贵的,但绝不应成为违法的挡箭牌。“任何行为都应恪守法律底线、生态底线、文明底线,在释放激情与玩火之间,成年人应当具备权衡轻重、明辨是非的成熟考量。”

秋冬季节,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

若因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或构成刑事犯罪

后果很严重!

发现森林火灾如何应对?

初发阶段,及时灭火

如果遇上初发的森林火灾,火势较小时,可以用水浇、土埋、灭火器喷射火苗,或用扫把、大树枝等扑打,第一时间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小火蔓延成大灾。

特殊人群注意: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老年人不建议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应当立即避险确保人身安全。

火势失控,立刻报警

如果火势蔓延迅速,难以控制,应当立即避险,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不要盲目与大火对抗。

报警时要注意做到:

报告火情发生地具体地名、山名,周边有无明显的地标参照物;

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

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

森林火灾具有范围大

损失惨、时间长、火势猛等特点

管住火源是防止森林火灾

最有效的办法

我们应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不带火种进入林区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来源:综合九派新闻、东川林业、国家应急广播、“山东消防”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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