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
警告!
警告!
以为路上没看到蜀黍在
就可以为所欲为?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咱们“热心”“好事”的盐阜群众来了
举报!举报!举报!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但总有个别驾驶人不知害怕、不顾危险
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反其道而行”

近日,盐城交警上冈中队接到网友举报,盐阜快速路上有一辆白色轿车逆向行驶,差点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非常危险。通过研判,民警迅速锁定逆行车辆与驾驶人戴某某,并通知其到中队接受处理。



经调查,早上8时45分许,戴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上冈镇,途径盐阜快速路,因对道路不熟悉,走错匝道驶往相反方向,情急之下便在盐阜快速路上逆向行驶。“逆向行驶太危险了,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这次你能捡了一条命回来,已经很幸运了!”此外,经过调查,发现戴某某的驾驶证处于逾期未换证状态。最终,民警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戴某某意识到了危险,承认了错误,保证以后一定模范遵守交通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六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点击查看满分学习方法
近期还有这些交通违法被正义的盐阜群众举报全部处罚+曝光!


抖音网友举报苏J6U***小汽车在青年路高架转振兴路方向,实线变道。


已对驾驶人王某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并对王某“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微信网友举报苏JFE***小汽车在振兴大道与大庆西路路口,逆向行驶。


已对驾驶人刘某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并对刘某“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微博网友举报苏J9L***小汽车在206县道与西龙线交界处红绿灯,闯红灯。


已对驾驶人孙某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时机动车继续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并对孙某“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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