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致远歇斯底里地吼着,咆哮着,他要离开胡曼黎,他要和邱丽苏在一起。
为了和邱丽苏在一起,他净身出户,他不要儿子的抚养权,他什么都不要,只要和邱丽苏在一起。
他觉得自己的文学才气,就应该配邱丽苏这样懂文学的女人。
可是,谁能想到,他拼命要靠近的女人,邱丽苏最后骗他签下“离婚财产保管协议”,他输得彻彻底底,到头来,他才是小丑。
邱丽苏的“要钱”薛闰年才刚去世,邱丽苏就把薛晓舟的生活费给断了。
她是缺钱吗?
并不。
品牌服装店的店员告诉胡曼黎,邱丽苏出手很阔绰,跟她对接的那个业务员,若是月底业绩不达标,只要给她一个电话,她就会过来买买买。
很快,邱丽苏就找薛晓舟,想要卖掉薛闰年留下来的房子。
那套房子,至少值800万,可她却只给薛晓舟50万。
薛闰年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也是对半分啊。可邱丽苏却说薛闰年留下的公司遇到了困难,只给他50万。
所以,根本不是公司遇到了无法跨越的难题,而是邱丽苏想要钱。

薛晓舟从老艾总对小艾总的爱里面,看见了自己父亲对自己的爱,还从那套游戏机里面,也发现了自己父亲对自己有着深深的爱的痕迹。
他同意卖掉房子,而且放弃继承权,唯一的要求就是卖掉房子所得的钱,全部用于公司的运营。
邱丽苏是这样对助理说的:
“把合同拿去公证交给律师,然后立刻安排卖房,这件事情要马上处理,免得他后悔。”
她要马上卖掉房子,她担心薛晓舟会后悔。其实,她是要马上把房子卖掉,马上把钱拽在自己手里,他担心的不是薛晓舟后悔放弃继承,而是担心薛晓舟不同意卖房。那样,她就拿不到钱了。

不论是香港的老男人,还是薛闰年,邱丽苏都是奔着他们的钱去的。
丁致远开始反感邱丽苏他之所以厌恶胡曼黎,就是觉得自己的尊严在胡曼黎那里没了,觉得自己不自由了。
可他跟了邱丽苏之后,他才发现,邱丽苏会不停地要求他为商业暴发户的劣质书籍写序、修改书籍等。
还不断地给他安排各种应酬。
这是胡曼黎不会带给他的压力,胡曼黎从始至终都是家庭和事业分开,不会干涉他的学术,也不会让他利用自己的名气出席胡曼黎的应酬。
自从邱丽苏出现在丁达尔露营的现场,丁致远就有些不耐烦了。

是的,他想要的自由,想要的尊严,想要的清高,在胡曼黎那里得不到了,他就抛弃了胡曼黎。他这样的男人,有一天,他也会抛弃邱丽苏,再挑上别的女人,只要别人能够给他想要的一切,他就觉得别人极好。
这就是他对邱丽苏的反击:
你对我好,给我想要的一切,我就跟你好,一旦,你不给我想要的一切了,让我不自由了,我就把你扔掉。
只可惜,丁致远的道行太浅,他对付不了邱丽苏的。
恶人只有恶人磨啊,丁致远也算是自作自受。
丁致远被骗了丁致远讨厌应酬。
因为他讨厌跟他一起吃饭的那些老板附庸风雅,动不动就要跟他聊艺术,聊哲学。
那些乱七八糟的观点,他听不得,听了总要忍不住去反驳,最后伤了和气。
于是,邱丽苏跟他提,让他跟李奋斗吃饭的事情,他是拒绝的。

她多次跟丁致远提,要丁致远跟李奋斗吃饭,为的就是让李奋斗给她降低一些房租。
可她并不缺钱啊!
没有必要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丁致远出席跟李奋斗的应酬。一再要求,放鸽子了,还要再约,只能说明,这其中存在猫腻。
明明丁致远已经拒绝了,明明丁致远为了参加儿子的露营放了李奋斗的鸽子,但,邱丽苏还是制造了偶遇的契机,让丁致远跟李奋斗一起吃饭。
其实,她早就安排了李奋斗。为的就是算计丁致远:
“丁教授不会不配合的,他是一个文人,文人要的就是一份尊重,只要场面上给足了面子,要什么,他都会给。”
是的,李奋斗是被邱丽苏安排好的,自然四投其所好,不会对丁致远附庸风雅,也会给足丁致远想要的尊重,丁致远一高兴,觉得这次吃饭遇见了不一样的商人,就喝多了。这就是邱丽苏想要的效果。

她对丁致远,还是奔着钱去的。
李奋斗把丁致远灌醉了,邱丽苏才难得见到一次丁致远是醉的状态,在她的精心安排下,她拿出自己准备好的“离婚财产保管协议”,让不省人事的丁致远签字。
丁致远已经醉了,已经不省人事了,邱丽苏还是他信任的人,让他签字,他就签,也没什么清醒地顾虑。
她跟李奋斗介绍丁致远的时候,说“这是我的爱人”,而不是“这是我的男朋友”,可见,丁致远和邱丽苏大概率是已经领证结婚了。
他们的琴瑟和鸣,最终会对簿公堂。
转折点就在于这份“离婚财产保管协议”,这份协议的精妙之处在于其隐秘性与合法性。只要他们的婚姻没破裂,这份协议是不需要出现的,即便是需要用到,它也能够隐秘到不需要告知丁致远的程度。
这份协议,赋予了邱丽苏对丁致远名下资产的绝对处置权,包括他多年积累的学术成果、房产股权乃至人脉资源。更令人咂舌的是,协议中还暗藏了“道德约束条款”,将丁致远的学术声誉与财产挂钩。
如此,邱丽苏就可以再丁致远不知情的情况下,掌控他的财产。

邱丽苏只不过是利用丁致远的名气和学术资源为自己的事业镀金,完全是把他当成拉拢人脉、赚钱的工具。
当丁致远失去价值后,邱丽苏便将他抛弃。
丁致远受不了她?她更受不了丁致远,恨不得利用完马上甩掉。
如此,有了“离婚财产保管协议”的邱丽苏,甩了丁致远,那拿了丁致远的财产。而丁致远完全拿她没办法。
狠丁致远挺狠的,当着胡曼黎的面,说自己爱着邱丽苏,想到邱丽苏,就想和她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而且,为了和邱丽苏明目张胆地在一起,他不惜把他和胡曼黎分开的事情,如实告知丁达尔。
但,邱丽苏更狠。
她对丁致远,从未有过爱,有的只是利用罢了。

把丁致远榨干后,没有价值后的丁致远,邱丽苏为了自保,不惜诬陷他骗财骗色,甚至把他告上法庭。
他们的婚姻,就是一场权利的追逐。
丁致远作为大学教授,拥有知识资源和社会地位,邱丽苏作为职场精英,掌握着经济资源和商业思维。两人看似平等的结合,实则暗藏着权利结构的此消彼长。
在婚姻初期,邱丽苏以"贤内助"的形象出现,帮丁致远打理学术事务、拓展人脉资源。
这种"协助"逐渐演变为控制,她利用丁致远对妻子身份的信任,将自己塑造成家庭经济的管理者。
值得注意的是,邱丽苏的权力渗透并非单纯的经济控制,而是通过改造丁致远的生活方式、社交圈层,逐步将其学术人格异化为婚姻的附属品。
最后,一脚踹了丁致远。
丁致远罪有应得,他得到如此下场,一点都不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