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系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坚决遏制乱检查行为,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结合鄂州工作实际,制定《鄂州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突出问题,通过规范检查主体、规范检查事项、规范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严格检查程序、严格检查纪律,持续增强涉企行政检查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方案》从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具体措施、实施保障四个方面对规范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提出要求。重点内容如下:
1
明确行政检查主体合法合规
明确行政检查主体合法合规,及时清理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明确三类机构禁止实施行政检查,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动态管理提出要求。
2
规范行政检查事项,推行分级分类监管
落实省局“一库三清单”制度,探索建立“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涉企行政检查模式,科学管理行政检查对象,推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
3
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
加强检查权限、检查方式、检查影响三个方面的统筹管理,落实省局“检查权限互补、检查结果互认”的要求,推行“非现场+随机”检查优先检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降低行政检查对企业干扰和影响。
4
严格检查标准程序和实施
落实省局行政检查标准要求,科学制定行政检查计划,落实“无备案不检查”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检查实施,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全面推行“监督+服务”的服务型执法模式,进一步防范乱检查。
5
严格行政检查纪律
涉企行政检查要严格遵守国办发〔2024〕54号“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任性处罚企业等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加大对违规实施行政检查的查处力度。
6
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
强化“阳光执法系统”应用,以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行政检查的全程监督。对明显超过合理频次行政检查行为及时跟踪监督。
7
加强实施保障
成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为推行服务型执法重点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牢固树立和践行“监管为民”核心理念,切实将服务贯穿于行政检查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各环节。强化激励机制,鼓励探索创新做法,加强经验总结推广,落实尽职免责,营造积极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文章来源: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