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图作为工程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其绘制责任界定直接关系到工程验收、结算及后期运维。根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及行业实践,竣工图绘制责任可分为以下三类典型情形:

一、无变更情形下的直接签注
当施工过程未发生任何设计变更时,竣工图绘制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含总包与分包单位)。具体操作需遵循以下规范:
1. 使用经审查合格的原施工图(必须为蓝图)。
2. 在图纸标题栏上方加盖竣工图专用章(尺寸50mm×80mm)。
3. 签章内容需包含编制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等要素。
4. 2024年新规要求同步附加二维码电子签章,包含工程基本信息及变更记录。

二、一般性变更的补充绘制
对于涉及材料代换、尺寸微调等一般性变更(变更面积<5%),仍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
1. 采用红笔在原图上标注变更内容(需使用规范图例)。
2. 附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号需与监理日志对应)。
3. 补充施工说明文件(包含变更原因、技术处理方案)。
4. 特别注意:当变更涉及结构安全时,需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三、重大变更的重新绘制
当出现以下重大变更时,需重新绘制竣工图:
1. 结构形式改变(如框架改剪力墙)。
2. 工艺系统性调整(如机电安装流程优化)。
3. 平面布局改变(如防火分区调整)。
4. 项目功能变更(如商业改住宅)。

责任主体划分:
1、设计原因:由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并签字盖章。
2、施工原因:施工单位负责绘制,需经设计审核。
3、其他原因(如业主需求调整):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绘制。

绘制规范:
1. 采用最新版设计标准图集
2. 标注变更版本号(如Rev.3)。
3. 附变更对比表(新旧图纸差异说明)。
4. 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后提交。

结语:竣工图绘制需遵循"谁实施、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施工单位作为现场执行主体承担主要责任。建议建立竣工图编制专项台账,实施"变更签证-图纸修改-档案验收"的闭环管理。对于重大工程,推荐采用BIM正向设计技术,通过模型实时更新确保竣工图与实体工程的一致性。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竣工图数字化管理标准建设,推动工程档案管理向智能化方向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