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外国语大学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举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天津市属重点院校,是全国最早独立设置的八所高等外语院校之一,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球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学校有两个校区,五大道与滨海校区:
五大道校区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17号
滨海校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60号
一、历史沿革
▶1964年,学校主体前身是秦皇岛外语专科学校,后更名为天津外语专科学校;
▶1974年,由原天津外国语学校,原天津师范学院日语专业,原河北大学外语和中文专业的学术力量和教师等重组为天津外国语学院;
▶1981年被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0年,更名为天津外国语大学。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

三、2024年招生章程摘要
1、学校外语类专业一般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但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专业也招收相应语种的考生,白俄罗斯语、乌克兰语也招收俄语语种考生。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
2、学校求索荣誉学院是天津市教育体制改革示范项目,其生源是在已被学校录取的新生中选拔,学生可自愿参加选拔,具体的筛选条件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求索荣誉学院不接受已录取到捷克语、匈牙利语、罗马尼亚语、塞尔维亚语、斯瓦希里语、印地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缅甸语、蒙古语等专业学生的申请。
3、我校新推出的跨国本硕连读、跨校联合培养、卓越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辅修微专业和课程群等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学生可自愿参加选拔。
四、转专业政策
第一条 转专业是指允许部分本科生在校期间由入学录取专业转入另一个专业学习。转专业后学籍管理与学生管理相应转至新专业所在学院,并按新专业培养方案培养和毕业。
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在完成第一学年学习后申请转专业一次,且转专业后原则上须进入新专业一年级学习;转入相近专业的学生,经相关学院考查同意,可进入新专业同年级学习。学制不超过6年。
第三条 我校开设的符合教育部转专业要求的本科专业学生原则上可在全校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艺术类专业范围内转专业,外国语学校保送学生只能在外语类专业范围内转专业。因教学资源限制,合理控制滨海校区向马场道校区转专业人数。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按低批次专业招生的学生不得转入高批次招生的专业。转出专业生源地当年高考录取分数不低于转入专业生源地当年高考录取最低分数。
第四条 转出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接纳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0%以内,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无特殊原因,转出学院不得阻止学生申请转专业。
第五条 学院内学生原则上可在全院范围内重新选择专业。院内转专业人数不受第四条限制,考核录取办法、接收条件等由各学院自行拟定,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期全部课程,通识课成绩合格,且第一学期通识课成绩加权平均分不低于75分者;
(二)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经考核认定,学生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七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二)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三)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应征入伍学生除外)状态者;
(四)定向、委培等有指定专业的学生;
(五)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及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六)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及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天津外国语大学2024在陕西专业录取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