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转学)登记通知
根据《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公告》内容,现将2025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转学)登记时间与办法通知如下:
一、入学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4月20日
登记方式:线上登记
登记操作流程:【天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操作说明---”红桥区随迁子女”完整图文流程】 请见文末长图↓↓
1.下载“津心办”APP ,实名注册并达到四级认证。
2.点击“首页”,下滑点击“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查看系统公告后,点击“跳过”,选择“公办入学”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3.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点击“信息查询”,点击“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4.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另一方抚养人的相关信息,点击“查询”;授权完成后,点击“查询授权结果”。完成授权后,点击“提交入学申请”。
5.选择入学区后,查看居住证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使用”,查看最新的社保(养老、医疗)的缴纳信息。
6.系统展示家庭(父母及学生)名下所有不动产及租赁信息,勾选需要使用的信息,点击“确认使用”。
7.根据系统提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相关证明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入学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即为完成随迁子女入学登记。
8.审核通过后,预计于2025年7月初电话通知统筹安排学校结果。
二、转学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6月13日(周五)8:30-17:00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登记地点:天津市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小学体育馆(请从操场一侧大门进入)
现场登记所需证件: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在红桥区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三、注意事项
1.请居住证持有人本人持相关证件自主选择时间段进行入学/转学登记。登记先后顺序与后期统筹安排结果无关。
2.证件详情、具体安置办法、其他事项等请详读《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转学)登记公告》3.我区积极推动使用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如线上出现个别无法准确审核的情况,将另行安排现场审核,届时请相关家长配合学校安排。
4.再次强调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需自行承担。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日
附:【天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操作说明---”红桥区随迁子女”完整图文流程】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的通知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需要通过网上预约登记、现场验证报名、统筹安排学位三个步骤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约登记
2025年4月7日上午9:00至4月21日下午17:00,居住证持有人使用电脑登录https://base.edu-dc.cn(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通过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等程序进行预约登记,并下载打印填报凭证。
二、现场验证报名
秋季学期开学前,居住证持有人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下载打印的填报凭证、所需报名材料原件(详见《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办理指南》)到现场验证复核材料。
现场验证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请耐心等待。
三、统筹安排学位
区教育局根据区内公办小学资源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公办小学就读。
联系电话:27121337
温馨提示:请家长仔细阅读《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办理指南》,并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附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
天津市和平区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办理指南



2025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一、登记对象
2025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约
1.请居住证持有人于2025年4月21日—5月9日的工作日9:00—16:00电脑登录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预约系统http://nkyydj.tjeol.com(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
2.请居住证持有人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每一名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与所填写的手机号码只能预约一次。预约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未填写真实有效信息或逾期没有完成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3.网上预约成功后,请居住证持有人打印系统生成的预约单。“预约单”将显示如下提示语:“您已预约成功,我们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您现场核验证件的时间及要求,请耐心等待。感谢您的合作!”
(二)现场验证
预约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完成初审和复审两次证件审核。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携带纸质版预约单、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初审与复审均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方具备入学登记资格。初审时间一般为6月,复审时间一般为7月。统筹安排学校的结果与初审学校无关,以复审时通知为准。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六个月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复康路5号院内)办理。同时需提供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南开区社保(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预约系统,按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完成网上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三)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四)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已在其他区购房,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请到户籍所在区或购房所在区申请学位。
(五)2025年秋季学期,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入时,需视南开区空余学位情况而定,建议您提前进行咨询。
(六)如后期颁布新的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27459972
以上政策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所有。
南开区教育局
2025年3月
2025年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办理时间及流程

一、验证方式
2025年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采用网上证件预审方式进行,网上预审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申请注册的手机号上,请按要求进行下一步操作。预审合格的,现场验证报到时间将在8月下旬以短信形式发给家长。
二、时间
1.网上注册及上传证件时间
3月31日-4月30日(工作日)8:00-18:00
2.网上证件预审时间
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3.分配学位时间
8月21日—8月22日9:00—18:00以短信形式将现场验证的学校名称和报到时间发送给家长。
三、申请入学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由居住证持有人登录“2025年天津市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适龄儿童仅允许一人注册登记)。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并确保与登记时携带材料信息一致。
3.上传验证材料。请如实拍照上传所需证件原件进行预审。
4.网上预审。网上预审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申请注册的手机号上,预审合格的,现场验证报到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发给家长;预审不合格,请补充证件并在预审时间内重新提交验证。
5.材料复审。联合相关部门针对预审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通过,可分配学位;审核不通过,取消登记资格。
6.分配学位。根据区内资源情况,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区内一所公办小学就读。
7.现场验证。预计8月下旬凭到校报到短信和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学校进行验证。请确保所有证件在到校验证期间真实有效,验证不通过,取消入学资格。
四、网上预约操作办法
电脑端:通过浏览器登录 hdsqdj.tjzsbm.com
手机端:1.下载浏览器;2.通过浏览器扫描二维码

河东区教育局
2025年3月
一、登记对象:
2025年入学的学生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在户籍地入学的适龄随迁子
二、相关时间:
1.网上注册及上传证件时间:3月31日-4月30日(工作日)8:00-18:00
2.网上证件预审时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网上预审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发送至申请注册的手机号上,请按要求进行下一步操作。预审合格的,现场验证报到时间将在8月下旬以短信形式发给家长。
三、所需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河东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必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如父、母、子女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
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②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在天津市其他区购房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一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东区住建委办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
4.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是个人经商的,需提供河东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件(或电子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②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在河东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所述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本人在河东区连续缴至入学登记日且不少于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连续缴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和“天津市医疗保险参保权益记录单(个人)”。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于开学后由学校验证
四、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本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情况,根据区内资源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就读满6年的,六年级毕业方可参加初中随机派位录取。结合我区学位资源现状,随迁子女入学将统筹安排在我区以下学校就读:二号桥小学、福东小学、松竹里小学、友爱道小学、中心东道小学、街坊小学、六纬路小学、第二中心小学、东兴小学、盘山道小学、嵩山道小学、丽苑小学、常州道小学、益寿里小学、冠云小学。
五、几点提示
1.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且保证在就学前相关证件均有效。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房管、人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申报证明进行核查,如有虚假证明的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的,均取消入学资格。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须注意签发、签注单位必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一致,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
3.延缓入学儿童,未在户籍地入学,未建立学籍,方可在我区申请一年级学位。
4.家长在随迁子女入学登记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后,请退出系统后再次登录,查看录入信息是否已提交,务必确认提交成功,避免错过报名审核时间。
河东区教育局
2025年3月
关于河西区办理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小学入学登记手续的通知
一、登记对象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预约报名
请于2025年4月1日至4月15日扫“预约登记二维码”进行网上预约,并上传相关证件材料照片。
(二)线下办理登记
接收学校预计于7月中旬电话联系网上预约报名且资格审核通过的居住证持有人,通知线下办理登记的时间地点。
三、所需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河西区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父母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西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上的地址须与居住证上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证持有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在河西区不少于半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租赁备案的有效期须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西区住建委(黄埔南路2号)办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河西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河西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如在河西区的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五)居住证持有人在河西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本人在河西区近期连续且不少于半年(须包含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需同时缴纳天津市河西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若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新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
(二)区教育局将对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河西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其小升初时,还须满足《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的通知》。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
(四)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为022-2833478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以上政策解释权归河西区教育局所有。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