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兜牢兜准兜实基本民生底线,县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有效落实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属地责任,全力构筑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不断提升特困人员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严格预算安排,确保资金保障到位。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加强财政预算安排,将特困人员供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目前,我县特困供养人员共计4470人,县财政局已拨付1-3月份特困人员供养经费1193.67万元,以坚实财力扎实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兜底保障。
二、明确发放标准,确保及时发放到位。严格落实落细特困人员惠民政策,切实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我县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839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5307元。
三、提升保障效益,确保资金跟踪到位。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跟踪管理,紧盯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对特困人员供养经费使用效果进行定期评估,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