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婷打官司争议不小,李盈莹和张常宁的选择符合行规,球员输球后和球迷打官司,只能你一个人输
打官司是朱婷的权利,法律应该支持,我们一般人也应该尊重她的选择,网路不是法外之地,一些信口开河的人,还是应该强化底线意识,让教育一下也很好,但许多球迷,甚至一些知名人士也不大看好朱婷打官司,看似球迷和女排队长差距很大,事实上民意更容易同情弱者,朱婷还要考虑广告代言,印象破坏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不能达到想要的结果,很可能争议更大,因为国家队确实打出最差战绩,这个时候时期打官司,真的没有李盈莹与张常宁更理智。
朱婷和所有运动员都很辛苦
现在朱婷都无暇顾及,但她维权的事情还继续被关注,考虑到全运会的比赛,甚至朱婷的伤情可能在全运会后做手术,甚至女排打出最差战绩也需要刻意保持低调,甚至朱婷为了后续的代言,她也要在乎球迷和社会的感受,所以很不看好这官司。因为你不能把对方怎么样,甚至打也吃力不讨好,后续影响也全凭老百姓的嘴巴了,甚至中国老百姓很喜欢同情弱者,在被“造谣”时候绝对朱婷是受害者,但真要打官司时候,考虑到两个人的地位和差异,那么情况是不是就变了呢?
这基本显示在公安层面没有被受理
朱婷是自己有代言的经纪公司,李盈莹基本没有看到代言,甚至郎平领头的集体广告也基本没有她的身影,张常宁的代言很多,事实上是排协代言,她事实上给集体打工,当然她自己拿的会比任何人多些罢了,所以这三个人名单批评或者恶意谴责,朱婷可能要自己出面,李盈莹太小就忍气吞声,这样反而会让许多厚道的球迷更看好,张常宁被侵犯自然要咨询领导,这也是基本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