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深圳实验学校高中部教师性侵女学生长达8年”的举报引发全网震怒。据广东台报道,涉事男教师被指在2015至2018年任教期间,与多名在校女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甚至2023年仍与女生保持暧昧联系。校方回应称已对该教师“双开”(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但舆论质疑“为何十年后才处理?”“法律能否严惩加害者?”
据举报材料,涉事教师利用教学之便,以辅导、谈心为由,长期与未成年女生发生关系。更令人震惊的是,2023年该教师仍与一名在校女生存在“暧昧互动”,被指“一边教书,一边施害”。尽管校方称“去年12月已收到举报并处理”,但网友质问:“8年恶行为何拖至2023年才被发现?”
法律界人士指出,若举报内容属实,涉事教师可能面临多重刑事指控:
幼女受害:最高可判死刑若受害女生在2015-2018年期间未满14周岁,无论是否“自愿”,涉事教师均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奸淫幼女将从重处罚,最高可判死刑。
特殊职责性侵:三年起步若女生当时已满14周岁,教师作为“负有教育职责人员”,即便女方“自愿”,仍可能触犯《刑法》第236条之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加重处罚2023年两高最新司法解释明确,对教师等特殊职责人员的性侵行为,量刑应高于普通案件,且“多次实施”“造成严重后果”将面临更重刑罚。
校方回应遭质疑:十年失察谁之责?深圳实验学校回应称“已对涉事教师双开”,但未透露具体处理时间及调查细节。网友翻出该校历年师德建设文件,讽刺“制度挂在墙上,落实靠举报”。更有家长质问:“教师八年间频繁接触女生,学校为何毫无察觉?”
教育学者指出,此案暴露校园性侵三大漏洞:
权力庇护:教师借职务之便长期施害,校方监管形同虚设;
举报机制失效:女生或因恐惧、信任教师而沉默,校方亦未主动排查;
师德筛查缺失:涉事教师可能通过入职审查,暴露背景调查流于形式。
法律与舆论双线追责目前,深圳警方已介入调查,若证据确凿,涉事教师或成近年教育系统性侵案中量刑最重案例之一。与此同时,公众呼吁“撕开教育系统的遮羞布”:
推动立法完善:法学专家联名建议修订《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教师与学生“零肢体接触”红线;
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借鉴国外经验,要求教师发现同事涉性侵须立即上报,否则连带追责;
师德“一票否决”:教育部近期拟将性侵记录纳入教师职业终身档案,涉事者全行业禁入。
舆情观察此案再次撕开“校园灯下黑”的伤疤。从“鲍某某疑似性侵养女”到“某中学教师猥亵学生”,公众对教育行业的信任危机持续加剧。有评论尖锐指出:“若连教书育人的老师都能成为加害者,孩子的安全谁来守护?”目前,多地家长发起“性侵防治进课堂”行动,要求学校每学期开展防性侵实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