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交通大学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高校 ,由教育部、陕西省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是“双一流” “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高校,九校联盟(C9)、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成员。学校有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4个校区:
兴庆校区(东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
雁塔校区(西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205号
曲江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
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河堤路
一、历史沿革
▶1896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建南洋公学;1921年定名为交通大学;1956年交通大学主体内迁西安。
▶1957年分设为交通大学西安、上海两个部分,实行统一领导。
▶1959年,交通大学西安部分定名西安交通大学。
▶2000年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医科大学、陕西财经学院三校合并组成新的西安交通大学。
二、重点学科
双一流建设学科(8个)
力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61个)

三、章程摘要
1.西安交通大学与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成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安交通大学米兰理工联合设计与创新学院,简称联合设计与创新学院,招生专业为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该学院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转出本学院。
2.对于所报专业已录满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进行退档。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筑学、工业设计)、会计学(ACCA)等高收费的专业以及钱学森学院各专业、护理学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调剂(不报不调)。
3.西安交通大学米兰理工联合设计与创新学院所含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学生,院内专业间可调剂。对强基计划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西安交通大学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我校在生源省(区、市)本科一批(不含一批单列)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以内(最低不低于一本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新疆协作计划在新疆一本线上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预科生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结束后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少数民族预科班管理办法》(西交校发〔2018〕7号)选择主修专业。预科阶段培养地点在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
6.环境设计和书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均不允许转专业。
四、转专业政策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为大学一年级或大学二年级学生,应对所申请专业有专业兴趣、学业专长和发展潜质。
2. 参军入伍的学生正常退役并复学后,可申请转专业,经教务处审批后可不受本细则第十一条转入比例的限制,但应参加转专业考核。
3.休学创业的学生复学后,可申请转入创新创业领域相关专业,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流程和考核录取要求办理。
4. 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或由其他学校转入我校者,不得转专业。录取前对转专业范围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5. 转专业的学生一般转入同年级,经接收学院审核确需降级的可降级转入。
6. 转专业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时,应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接收学院报到注册。相关学院应做好学生学籍等有关材料的转出、接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变更和宿舍调整等工作。
7. 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申请毕业。转入前所修读课程由接收学院予以认定,所有已修读课程成绩均真实、完整记入成绩档案中。
8.接收学院做好学生的课程衔接与学业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完成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制订修读计划。涉及推免的,应提前明确成绩核算办法和课程补修方案。
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在陕西专业录取分
